E似可直接释读为“瞽叟”。理由如下:
1,
形宀下所从的“占”,有可能是“贵”省。郭店楚简《语丛》四的25简“贵”就从“占”。贵,见母物部。夔,群母脂部。瞽,见母鱼部。三字音近。
2, 从宀从卉的“卉”可以释读为“草”,宀下所从与同篇简五“草茅之中”的“草”形完全相同。草,清母幽部。叟,心母幽部。草、叟二字音近。“卉”本是草的总称,但当时有可能二屮、三屮不别,故均可释读为“草”。
3,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简九的“瞽寞”之瞽从宀从瓜,寞字从宀从莫,构形与
类似,只是宀下所从的声符各别。
当然,这只是大胆作的推测,不敢肯定,聊供关心这一问题的学者考虑。
近日上网看到扬泽生文,与拙见不谋而合,但其论述较详,读者可以参阅。[xi]由此牵涉到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五、
则
众 《从政》甲简八
整理者认为
从水,其右旁有异於“西”,释暂缺。周凤五认为右旁从“舟”,可以读为辀张、譸张训“诳也”,为政者如果欺诳不实,就会失去民心。[xii]王中江据《左传·襄公》十八年“社稷之主不可以轻,轻则失众”,释
为“轻”。[xiii]何琳仪认为
右旁为“西”字无疑,洒当训“散”或“播”。[xiv]
全按:战国文字“西”与“鹵”每每混同,不易区分。如包山楚简的△(盬)、鹽等字,所从的“卤”有的就与“西”字写法一模一样。[xv]因此,
就是“滷”字,见于《玉篇》、《集韵》。滷即鹵。《尔雅·释言》:“滷,苦也。”《汉书·沟洫志》注苏林引作鹵。鹵字已见于金文。[xvi]《庄子·则阳》记长梧封人问子牢曰:“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疏:“卤莽,不用心也。灭裂,轻薄也。夫民为邦本,本固则邦宁,唯当用意养人,亦不可轻尔搔扰。封人有道,故戒子牢。”[xvii]这段文字可以与简文相互印证。释
为卤当无疑问。
六、先王之遊,道不奉
,王者亦不大
《子羔》简七
字整理者只作隶定,未释。安徽大学诸位有讨论,或认为从四从皿读作“驷”,或认为可能是从四从益,或疑读为“监”。[xviii]李锐认为从四从皿,柶与觯通,疑读为觯。[xix]
全按:
上部与“四”有别,所谓“四”下两丿并非与其相连,释读为“觯”文义可通,然却不宜释从“四”。仔细琢磨,所谓“四”下从“益”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益”字皿上少一小画当是因空隙太小之故。益上疑从贝省,[xx]也许“八”就是“贝”下与“益”上部分的共用笔画,似可释作从贝从益的賹,读为镒。益(镒)本来是金属称量货币单位(重量)名,如包山楚简贷金简中的贷黄金多少“益”便是,这里泛指货财。这种句子,类似于“奉之以玉帛”(《左传·庄公22年》),“奉束帛匹马”(《仪礼·觐礼》),楚人和氏得玉璞“奉而献之厉王”(《韩非子·和氏》),燕国之相子之“使人遗苏代金百镒”(《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庄子·说剑》)等。此句可能是说先王外出巡守,沿途没有奉献货财的,说明当时社会风气很正,圣人就是受命的普通老百姓,与下面“孔子曰舜其可谓受命之民矣”相照应。
字书从贝从益的賹字,见于《广韵》,云“记人物也”。《集韵》、《类篇》作“记物”。古文字有从贝从△(嗌之古文)之字,学术界一般均释读为“賹”,见于齐国圜钱及楚国铜量、包山楚简、郭店楚简等材料,与黄金货币的賹(镒)不是一字,应当释为别字(这里暂不作讨论)。[xxi]如此释不误,则与黄金称量货币有关的益,或可从贝作賹。简文是东周时期记述“先王”之事,所记之“賹(镒)”名则为东周的用语,非谓尧舜时期即有这种称谓。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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