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G作者隶作从“弜”、“隹”、“心”,是正确地。“弜”字似应从王国维之说为“柲”之本字。《说文》“弼”字古文有一形体从攴、弜,学者多认为“弜”是声符。“弼”字也以“弜”为声符。弼、拂二字古通,例极多。详见高亨《古字通假会典》602页。上古音弗为帮纽物部字,惟为喻纽微部字,物、微对转。G当是一个双声符的字,“弜”、“惟”均是声符,与“柫”、“弗”、“拂”为通假关系。
7、《周易》第25简有字作H。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沈”、今本作“眈”。作者疑为从虫、从享之字。
按:“虎”后一字释为“见”误,释为“视”正确。裘锡圭先生有专文详论,此不赘。“视”后一字当释为“融”。包山简
237、望山简1·237、楚帛书“融”字形体可证。融、由二字古通。《左传·昭公五年》:“吴子使某弟蹶由牿师。”《韩非子·说林下》引“由”作“融”。由、冘二字古通。《易·谦·九四》:“由豫大有得。”汉帛书本“由”作“冘”。因此,“融”可读为“眈”。
8、《周易》第25简有字作I。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月父”、今本作“辅”。I作者隶作从“父”“页”,“疑亦辅字”。
按:此字又见于第49简,应分析为从“页”,“父”声,当释为“甫页”。《玉篇》:“甫页,颊骨也。”《集韵》:“辅,《说文》‘人颊车也’。或做 甫页。”“甫页 ”字曾侯乙墓钟、磬铭文中多次出现,详参《战国文字编》611页。
9、《周易》第30简有字作J。今本作“执”。作者说:“J,从玉、从弋,字也见于《曾侯乙墓》竹简42、60,音与‘执’近,可通。”
按:J也见于上博竹书(二)《容成氏》38简,读为“饰”。《周礼·考工记·匠人》:“置槷以县。”郑注:“故书槷为弋。杜子春云当为弋,读为杙。”“槷”从“埶”声。可见弋、埶二字古通。由于埶、执二字形体相近,典籍中常常相混,裘锡圭先生有文章讨论过。疑今本《周易》“执”字为“埶”之误。
10、《周易》第32简有字作K。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恝”、阜阳汉简本作“渫”、今本作“曳”。作者释为“遏”。
按:K字释为“遏”,不确。此字当分析为从“辵”,“tian”声、“吕”声,释为“辙”。《说文》:“辙,车迹也。”故字可从“辵”。以此字声符为偏旁的字又见于楚帛书、郭店简《缁衣》40、上博竹书(一)《缁衣》20等,众说纷纭,我们专门写过一篇小文《释“徹”兼及相关字》讨论过这些字。此不赘。上古音“恝”、“渫”、“曳”与“辙”同属月部字,“恝”、“渫”、“曳”当读为“辙”。
11、《周易》第33简有字作L。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筮”、今本作“噬”。L作者仅作硬性隶定。
按:此字或以之为偏旁的字楚系文字习见。与L相同的字有:曾侯乙墓石磬、郭店《语丛四》19(《战国文字编》491页)。从水从L的字有:郭店《老子甲》22、包山楚简96、139反(《战国文字编》759页)。还有形体简省的(《战国文字编》759页)。关于此字学者意见不一。大西克也先生有专文详论。L应分析为从“臼”、“欠”,“qian”声、“遣(无辵)”声。这两个声符上古音均为溪纽元部字。“筮”、“噬”为禅纽月部字。月、元对转。L可读为“噬”。
12、《周易》第37简有字作M。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宿”、今本作“夙”。M作者释为“夙”。
按:此字应释为“宿”。又见于上博竹书(二)《容成氏》简。形体与《说文》“夙”字古文同,但不是“夙”,而是假“宿”为“夙”。这一点商承祚先生在《说文中之古文考》一书中早已指出。“宿”、“夙”二字古通,例极多。
13、《周易》第43简有字作N。今本作“动”。N作者隶作“辵+犬”。
按:作者隶定是正确地。此字当释为“逐”。齐陈曼瑚、楚玺“逐”(《古玺汇编》0263)字可以为证(从吴振武先生释,参《陈曼瑚“逐”字新证》,《吉林大学古籍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46-47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说文》:“逐,追也。”《广韵》:“逐,走也,驱也。”今本作“动”,当属于同义关系。
14、《周易》第48简有字作O。今本作“限”。
按:O作者认为从“目”从“漢”之右旁,不确。此字应分析为从“目”、“堇”声。上古音堇为见纽文部字,限为匣纽文部字。所以O可读为“限”。
15、《周易》第49简有字作P。马王堆汉墓帛书本、阜阳汉简本、今本均作“薰”。作者释为“同”,读为“痛”。
按:此字和“同”字形体有别。颇疑此字应释为“八+口”(yan,下用Q代替)。《说文》:“Q,读若沇州之沇。”《说文》“沇”字古文从水从Q。“沇”字从允声。上古音允为匣纽文部字,薰为晓纽文部字。所以Q可读为“薰”。
16、《周易》第52简有字作R。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遂”、今本作“覿”。R作者释为“覿”。
按:此字释“覿”无误,严格分析应为从“见”、“犢”声。简本作“覿”,帛书本作“遂”,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要回答这个问题,须从上博竹书(一)《缁衣》7中的从“页”“犢”声之字谈起。此字学者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页”是声符,读为“道”。也有学者认为是“道”的错别字。黄锡全先生认为此字从“页”“犢”声,并说:“颇疑其为儥之或体。儥即今之覿字。”今本《礼记·缁衣》与之相对的字作“遂”。黄先生认为二字是通假关系。(《楚简续貂》,《简帛研究》第三辑79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其说可从。我们再补充一个通假的例子。《广雅·释言》:“遂,育也。”王念孙《广雅疏证》:“《齐语》:牺牲不略则牛羊遂。《管子·中匡篇》作育。”《说文》:“賣,衒也。读若育。”
17、《周易》第54简有字作S。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撜”、今本作“拯”。S作者释为“拯”。
按:S应分析为从“攴”、“升”声,释为“抍”。攴、手二旁古通,例不备举。《说文》:“抍,上举也。从手,升声。《易》曰‘抍马壮吉’。撜,抍或从登。”撜、抍二字为异体。抍、拯二字音同古通。
18、《周易》第44简有字作T。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汲”、今本作“繘”。T作者仅作硬性隶定。
按:T所从的“米”、“犬”、“月(即肉)”,疑为“類”字异体。另外一部分是“惟”。类、律二字古通。《礼记·乐记》:“律小大之称。”《史记·乐书》“律”作“类”。律、聿二字古通。《尔雅·释言》:“律遹述也。”《诗·大雅·文王有声》《正义》引“律”作“聿”。聿、繘二字古通。《诗·大雅·文王有声》:“遹追来孝。”《礼记·礼器》引“遹”作“聿”。《诗·小雅·楚茨》:“神保聿归。”《宋书·乐志》引“聿”作“遹”。《集韵》“毛+隼”的或体作“氄”。“隼”字从“隹”声。T所从的“类”、“惟”都是声符,当读为“繘”。“繘”、“汲”二字当属同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