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数,(朱)治率数年一遣诣王府,所遣数百人,每岁时献御,(孙)权答报过厚。[15]
《后汉书》中此语更为常见,计出现20余次,姑列几条:
周章子次叔,南阳随人也。初仕郡为功曹。[16]
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上也。其先三世为郡吏,并伏节死难。尝少修操行,仕郡为户曹史。[17]
周防字伟公,汝南汝阳人也……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防尤能诵读,拜为守丞。防以未冠,谒去。[18]
很明显,汉魏时以任职为郡守佐官、属官如功曹、主簿、计吏等诸曹掾史统称为“仕郡”。由此而言,“真吏”很可能即是孙吴政府对担任州郡所属诸曹掾史者的身份界定。那么,为什么不直接称诸曹掾史为“州吏”、“郡吏”呢?请看以下两条简文[19]:
9-3346:子公乘生年廿三 算一真吏复
9-3323:谷阳里户人公乘郑(上龙下田)年卅六 算一给州吏复
这两枚简内容一致,当属同一性质的“户籍简”。简9-3346“公乘生”系“真吏”,得到“复”的待遇,简9-3323所记户人则因“给州吏”得到“复”的待遇。由此我们可得到一点启示,或能发现“真吏”所包括的一层意思。“真吏”与“给州吏”,当是互相对照的两种身份。“给州吏”而不直称“州吏”,表明该“户人”并非真正的州吏,而应当只是在“州”级政府里服“吏役”,他们不同于“仕”于州郡的“真吏”。很可能,正是为了区分“仕”于州郡的正式“官吏”与承担“吏役”的“吏户”(如《长沙走马楼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20]中所记“州吏”、“郡吏”等身份的民户,以及不一定属于吏户而在州郡服“吏役”者),孙吴政府规定以“真吏”作为“仕”于州郡者的正式身份称谓,并在户籍上有所体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真吏”有了一定认识。简言之,“真吏”即指孙吴时期“仕”于州郡(也许还有其他级别政府)的州郡僚佐,它的使用,或是为区别于一般承担政府吏役者。由此,我们可体会到孙吴统治时期身份控制的严格以及其时社会的封闭性,而且,相信对增进孙吴地方官制的了解能起到一定作用。
[①] 以上诸简简文皆据罗新先生《走马楼吴简整理工作的新进展》,《北大史学》第7期。
[②]以上诸简简文皆据罗新先生《吴简报告》,公布于象牙塔:国史探微网。
[③] 《文物》1999年第5期。
[④] 《后汉书》吴汉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677页。
[⑤] 同注2。
[⑥] 《太平御览》卷771“帆”条引。
[⑦] 《隋书》卷33,中华书局1973年,第975页。
[⑧] 《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第1397页。
[⑨] 见《吴主传》:“(黄龙)三年春二月,遣太常潘濬率众五万讨武陵蛮夷。”《三国志》第1136页。
[⑩] 《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第26页。
[11] 《三国志》第450页。
[12] 《三国志》第1046页。
[13] 《三国志》第1062页。
[14] 《三国志》第1186页。
[15] 《三国志》第1304页。
[16] 《后汉书》周章传,第1157页。
[17] 《后汉书》循吏列传,第2472页。
[18] 《后汉书》儒林列传,第2560页。
[19] 皆据《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