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剧所叙故事,结合时代的要求,有两方面的人民性可以弘扬:一是其居陪衬地位的同情无辜,表现仆人的善良、正义;二是其占主导地位的批判迎新弃旧,忘恩负义(这两方面的矛盾是交织在一起的)。通过一番权衡,觉得后者属一般的“休妻戏”,这类题材在传统戏里较多,难以避免雷化。而以表现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特别是由丑角饰演、带有点喜剧色彩的正面人物)为主,这类题材在古装戏里较少见,比较新鲜,亦颇具开拓性(前辈艺人亦曾在这方面做过文章,有过某些发展,可惜多在耍贫咀和打诨插科上进行发挥,故仍未摆脱原格局的限制)。特别是当社会上腐败成风,普遍都注重金钱地位,有的甚至不择手段,争权夺利,损人利己,好象人生的价值就在于金钱、地位、享受,而不在于高尚的人格、品行、道德情操和对社会的贡献。
象这种人性被铜臭所扭曲,传统美德(善良、正义、富有同情心等),为私欲所溶解的不正常社会风气,不正是反腐倡廉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吗?应当继前辈艺人未竟之志,出“弘扬民族美德”的新意;通过这一新意来歌颂劳动人民的善良、正义,鞭挞封建官吏贪赃弃旧的丑恶灵魂。让人们去思考人的真正价值是什么?
塑造主人翁
立意的问题解决之后,由于王卞这一仆人已被推上主人翁位置,一个新的主要问题摆在跟前:如何树立这一比较特别的正面典型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本人。后来从前辈艺人的再创造中得到启发:科白戏的《崔》剧有崔要王押送郑、陶两个妻妾回原藉时,把她们杀掉,王不忍下手,还赠银给两位受害者向巡按控告崔的情节。本人想,不下手杀人,就是善良、心软;只有心软,才能同情无辜,才能……对!应该用善良、心软为核心来左右这一人物形象的一切行动。但这一点,是一切善良人的共性。作为一个正面典型,仅有这一方面还不够,也难免单调、乏味,缺乏个性。如何使之具有其它方面的积极因素?于是一个善良、勤劳诚实、正义、憨厚、爽直、有骨气、助人为乐、关键时刻又敢于奋不顾身,吃了亏不动摇后悔的仆人形象,就渐渐地浮现在本人的脑际;
本人假定他是个幼失母,少失父的孤儿,家贫如洗,由姑母照顾抚养长大,曾从事过卖烧饼、挑担,什么粗活都干过的诚实劳动人民,后被熟人推荐入官宦人家当佣工,由于他的诚实、勤劳而赢得主人的欢心、赏识,辗转而到相府佣工。随着这个正面典型的隐隐约约树立,进一步就抓住人物的共性和个性如何有机结合这一中心环节去结构故事,让其只做他力所能及的事,他的行动,深受其仆人身份及性格的制约,使之有别于其它舞台上的善良形象,避免雷同化和一般化。
从而就产生了第一场金华探亲救得因替百姓写状控告崔君瑞县衙师爷吞没救济粮致遭崔寻隙侮辱而投河的郑廷玉,巧遇善于在官场投机钻营的崔群瑞及其发妻郑月娥,得以获悉崔某些鲜为人知的秘密,由此造成以后他与崔一系列的矛盾冲突,让他不知不觉地卷入崔、郑夫妻的斗争洲涡而不能自拔……等等。总之,整个场次的安排和戏剧矛盾的组织,都是围绕着以树立王卞这个颇具特色的正面典型而设计的。戏剧矛盾的大变动,带动了结构、场次、情节的大变革,从而就产生了大异于原剧的新结构、新场次和新情节。虽然其中还保留了科白戏的“逐卞”、“休妻”、“告状”、“惩崔”等场次,但已不是昔日的旧貌了。
一段小“插曲”
当腹稿拟好,动笔写提纲时,有位朋友发现我在重写《崔》剧,他笑着说:“你太天真啦!以前你身在其位,还可以理解。现在已退休了,还要呕这样的心血!这个戏是全国性剧目,谁不知它的历史价值?好搞,人家早就搞出来了,还等到你来动笔!华东的大手笔那么多,他们和全国许多专家已看过福建屏南县的庶民戏演过这个被认为是失传多年的宋元南戏原本,他们会不识货吗?还是及早‘收兵’吧!”这些话正是我80年代中期前不敢贸然动笔的主要原因。写与不写,我犹豫了好几天,通过深思,觉得这不是“硬任务”,没有压力,写不好不致惹闲言,万一人家亦写它,他写他的,我编我的,各走各的“弘扬”道路。反正闲不住,当精神寄托亦好。事实上,这亦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所给予的动力。
刻划几个主要人物
尽管已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比较周密的构思,但是几次易稿过程中,特别是进入第二度创造后,关于如何刻划人物和力求集中的问题,并不是一帆风顺,既有推翻原设想的,亦有改动后复改回来的。这段经过,尤值回味。
王卞这个人物,因找不到原本“江天暮雪”这一折的散曲,决定留在找到时才在“惩崔”场来补充他的戏。当进入第二度创造前夕,发觉高潮前的戏拖沓。于是就删掉王卞遭逐后投王姑妈得遇郑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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