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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
因民众的委托代理而存在的政府应当体现公众的价值要求,政府并不预设伦理价值。首先,政府必须能够代表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必须确保政府始终代表公共利益的要求,禀承着公平公正原则让全体民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它为人的终极目标——幸福服务。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并且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
空洞的口号和虚幻的目标都将让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难以为继,由此对政治体系的信仰也必然坍塌。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浅谈建设民生型政府的行政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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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党建行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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