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农村研究论文

浅议人口迁移和农村养老问题关系

编辑:sx_zhangjh

2014-11-03

浅议人口迁移和农村养老问题关系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人口迁移和农村养老问题关系,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背景资料

中国自从开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人口大规模的迁移是一个重要现象。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的数据,2001年全国外出打工农民达到7800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3%。据专家测算,2001年我国农村待转移的劳动力在1.3-1.5亿之间,农村劳动力外出每年将以800万以上的速度逐年增加,五年内将形成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高峰。而五年后的今天,根据中国人口网的统计数据,我国现在流动人口大约是1.5亿,主体部分是务工、经商人群 。

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 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实际上,中国在1994年60岁以上的人口总量首次突破1亿大关,达到1.17亿,占人口总数9.76%,接近人口老龄化的警戒线。在1998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32亿,并以3.32%的速度增长。在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进入老龄社会 。大量人口从乡村流向城市,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但青壮年人口离土又离乡的持续外流,对于农村的家庭养老保障却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照料者缺乏,养老观念淡化等,使得农村家庭养老保障面临困境。中国目前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来的人口养老问题逐渐从一个隐性问题变成一个显性问题。众所周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多,但迄今为止,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是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对于城镇农民工基本上没有考虑(虽然现在深圳等大城市已经开始了农村工人的养老保险实践)。而养老保险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城镇形成了一个农民工阶层,他们已经成为城镇人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养老保险的受惠期要在保险建立十来年后才可以发挥左右,所以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而且,转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是青壮年,他们的父母的养老问题、医疗卫生、日常生活照顾等等各个方面也急待解决,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0-80%左右,那么这个总量最保守也在1亿左右,是影响农村安定、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现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

目前的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无疑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但是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红利的溢出效应,他们的养老很大部分由子女而非国家的养老制度体系承担了,这种非制度化的和传统的养老模式在短期内是可以延续和有效的,而且也是现实的无奈选择。但是对于面前农村劳动力人口的未来养老问题,由于各种下面将要论述的原因,这种模式很难继续下去。所以现在要未雨绸缪,在分析问题和未来形势的基础上,努力探讨建立和完善一种可持续、制度性的养老体系。

二 农村养老问题综述

巨大的社会变迁使得农村人口养老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有机遇也有危机。主要的几个现在和未来社会保障的问题是下列几个方面:

1、 人口老龄化严重,农村老龄总人口数量较以前有大幅增长。

如前背景资料所述,农村老龄人口近亿,且以3.32%的速度增长,且预计到2020年左右,老年人口总数将到2.3-2.4亿左右,按照农村老年人口占70-80%的比例,就是近16-19亿左右,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为严峻。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未富先老”。这就给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养老保险受到的冲击最大。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9月7日发表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已经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00亿元左右。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将达到高峰。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恰当的解决对策,不仅社会保障制度无法平稳运行,而且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这只是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内部的资料,算上很多的没有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数量,其绝对数量是相当惊人的,对于制度配套和资金配套等各个方面要求都是很不容易解决的。而且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探讨的是未来的农村人口养老问题,但是不能忘了现在的农村劳动力人口的父母都需要赡养,他们的数量目前已经近亿,而且在养老制度没有普及到他们的情况下,他们的赡养问题必须在大部分上要靠他们的子女来解决,这无疑给农村劳动力人口的经济状况带来了很大的负担,造成了一个位移效应,使得以后这些劳动力在进入老年后的经济状况更为窘迫。

2、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和核心化,传统家庭保障模式负担变重。

随着社会思想的进步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广泛实施,农村家庭规模已由原来的大家庭或较大家庭转向小型化家庭(即核心家庭),大家庭的减少和小家庭的增多的后果是传统的养老模式的保障负担特别是养老负担将使小家庭不堪重负。就农村养老而言,在社会化养老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之前,主要依靠的是儿子。家庭若只有一个儿子,几十年后负责养老,负担很重。考虑到农村的习俗是养儿防老,农村的纯女户在生产经营中由于难以承担重体力劳动,不能为父亲分担,而且到了一定年龄就要出嫁,使家庭失去劳动力。因此,独女户在女儿出嫁使家中失去了年轻劳力,而养老又未实现社会化的情况下,老后所养就成了独女户最为棘手的问题。可见,农村家庭小型化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家庭自我保障的能力。另外,还应看到的是,我国还有5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的家庭因收入低、负担重,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甚至通过“借”、“讨”来维持生活,这些家庭根本无力实现家庭保障功能。可见,使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由家庭承担逐步过渡到社会化,不仅是实行计划生育、更新农民保障观念的需要,而且也是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需要。

3、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广大农村人口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农村人口的社会权利没有得到如城镇居民一样得到保证。民政部早在1991年就出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但是由于制度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原因,其真正的启动和运作也就是在这几年才在大规模地进行。从十几年来的实施情况看,开展养老保险的大多是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几乎都是比较富余的农村居民。而进城打工的农民,绝大多数来自中、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的贫困家庭,实际上养老问题更为严重和紧迫。而按现行办法,收入低微的农民工很少有这个条件加入养老保险。国务院在199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农民工是否属于此种养老保险范围,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的执行中,由于社会歧视和传统的社会心理影响,都是不包括农民工的,他们没有“准保”身份,也也少有企业会自愿为农民工“投保”。广大的农民工群体在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面前,一种是“不能”参加,另一种是“不准”参加,他们无可奈何地处于这两种保险制度的边缘状态。由此可见城镇农民工是群体性大规模性地被排斥在了养老保险的体制以外的。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