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11-11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农村研究论文600字。
山东人民出版社于2009年初出版了一套名为“中国村治模式实证研究”的丛书(共16本),贺雪峰所着《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下简称《村治》)一书为该套丛书的“提纲挈领”之作。《村治》一书问题意识的缘起是,为什么同样的中央政策会在不同地区的农村有不同的实践后果。中国农村千差万别,造成了“一刀切”的政策在具体实践中表现迥异。例如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初,为了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推广村级公共品供给“一事一议”的经验,和水利部等部门推行“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做法,在一些农民内聚力强,农村具有较高社会资本的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效果却十分负面,以致于当前中国相当部分农村公共品供给状况反而不如农村税费改革之前。
“一刀切”的农村政策为何如此普遍?政策界和学术界其实很早就认识到,中国农村是非均衡的,但中国农村具体是如何非均衡的,却是大家长期没有搞清楚的一个问题,这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一刀切”的结果。另外,对于“制度万能”的迷信,也是造成政策“一刀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很多学者及政策制定者认为,设计出一个好制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却恰恰忽视了:在逻辑推导中十全十美的制度或是在某一地方运作良好的制度,却有可能在实际运作或是另外一地的运作中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村治》一书,可以看做是学术界关于探索中国农村是如何非均衡的一个新的尝试。作者从“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角度,来探讨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作者在提出 “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的概念时,受到了费孝通“差序格局”的启发,但此概念与“差序格局”又有所不同:“差序格局”强调人们的认同感一轮一轮向外扩散,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差序格局”被当做一个均质的实体,而实际上,中国农村社会中,不同层面的差序有可能并非均质分布,而是有一些层面凸显,成为主导的认同单位,且因为这一主导认同单位的存在,会抑制其他层面的认同与行动。于是,作者从“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出发,将中国农村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型:(一)宗族主导型。在这些农村,宗族仍然具有较强行动能力,并构成农民在村庄范围的主导认同单位;(二)小亲族主导型。在这些农村,宗族已经解体,但以兄弟堂兄弟关系为主要纽带的小亲族认同却十分强烈,并构成了农民在村庄范围内的超出家庭层面的主导行动单位;(三)户族主导型。在这些农村,户族具有对内协作功能,成为村庄中一个显而易见的行动与认同单位,其结构方式与小亲族相似,但不如小亲族紧密,且一般不具有对外行动能力(但具有对外进行面子竞争的功能);(四)联合家庭主导型。在这些农村,当地农民认为兄弟关系必须亲如一家,兄弟之间若不团结,是非常丢人并为村民所不耻的事情,在生活和生产合作中,都容易见到兄弟合作的痕迹;(五)原子型村庄。在这些农村,兄弟成家以后也很难联合起来进行合作,村民习惯于兄弟之间的不能合作。除了以上五种以血缘为基础的村民认同类型,作者及其同事在调查中还发现了两种以地缘为基础的村民认同类型。一是村民组的认同。在此类农村中,在小组一级,农民的合作较为容易和频繁,小组内部的人际关系和谐。另一是行政村认同。构成农民对行政村认同的原因比较特殊,即该地经济比较发达,使得农村的土地升值很快,土地具有极大的利益,而土地的所有权归行政村,行政村巨大的经济收入,使得村民对行政村产生了认同并围绕行政村来展开各种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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