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ouhong
2014-02-25
政务微博传播机制初探,政务微博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公共治理手段,是现代民主社会对公民知情权的一种网络回应
从理论上说,政务微博是随着政府与公众之间对信息公开的博弈而发生、发展的,其功能主要是用于发布政府信息,倾听民声,沟通民意,从而促进政府权力有序运行。从历史发展来看,政务微博是政府机关利用互联网络发展、变革自身的最新工具,是继政府信息上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府、电子政务之后的最新信息传播形态。随着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民主宪政诉求的进一步增强,政务微博的传播机制已经从原来简单的微博信息发布转变为“微讨论”进而实现了“微施政”。可见,正视微博时代的政府传播现象,对我国民主、宪政和法治建设进程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微博时代的政府传播现象
历史地看,人类传播媒介的更新往往会引起传播观念和思想的嬗变。近年来,微博因其自身所具备的公开、及时和反馈性强等优势,迅速成为政府传播首选的一种新兴媒介,它在政府系统中出现以及被广泛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传播机制,形成了一些新的特点,并开始影响、改变政治上层建筑、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社会交往方式。
当前,微博在中国政府的政务活动中方兴未艾。新兴的微博行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已根植于中国庞杂繁复的网络信息系统之中,开始影响、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与交往方式。不仅如此,这波新浪潮“革命”还引发了中国社会生态的突变:微博行为从无到有并渐趋活跃,成为跨越国家上层建筑与大众凡俗生活之间的一座桥梁,悄然重塑着现代中国政务的形象,不断改进中国传统的官民互动方式,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网络生态。因此,微博舆论场的出现和引起重视,改变了政府的传统政务活动方式和观念的变更,为数众多的政府机构和官员个人纷纷试水网络注册微博,将其作为公布信息、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和官民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由于政务微博凭借短小精悍、传播速度快、反馈互动性强等优势,扩大了信息传播交流和民意表达的渠道,日渐成为党政部门公布信息、组织动员和调研民意的重要工具,在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党务机关和网络话语释放赋予了社会民众一定程度的话语权,又改变了传统人治型、法理型官僚行政权力运行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模式。目前微博在各个行业都有分布,如公安、旅游、宣传、交通、司法、文教、市政、质检、体育等政府职能部门。有报道指出,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政务微博在腾讯网上认证的有399家,其中党政微博252个,官员微博147个。[1]政务微博的受关注程度也较高,2010年2月,广东省公安系统率先开设我国首批公安微博群,并在开通后的3个月内,评论总数已超过3万条,其粉丝总数逾10万;2011年7月2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成都发布”官方微博粉丝突破100万,成为国内首个粉丝破百万的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传播机制研究的缺失
“政务微博”现象是中国政府转变职能、改革行政体制以及创新社会管理的结果。通过微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政府传播渠道的拓宽。近些年来,信息的传播活动从社会抽象的学理探讨逐步走向以政府为主体的具体信息传播活动分析,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很明显,政务、官员微博的出现符合各级党政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以及适应“电子政务”、“信息化政府”的要求。然而对于社会研究者而言,这又造成了一个学科属性方面的棘手难题,他们似乎难以对这种传播现象进行恰到好处的归类和确切无误的定位。因为从传播学上看,政府传播是政府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所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而政务微博正是这样一种传播行为。但从行政管理学角度,这也是一种政府行为,可将上述传播行为视为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与扩展,而这种行政行为不仅仅触及了新闻传媒领域,更是由此对公众产生了“涟漪”效应,是政府信息传递给公众的最新传媒形式。由此可见,这一现象横跨两个学科领域,既可以将之置于大众传播的范畴里检视,也能以政府管理学的方法打量。但是目前对此研究的现状却由于政府传播处于二者的交叉点上,这个交叉点因学科之间的壁垒,导致这个领域是研究者的“盲点”。因此,尽管以政务、官员微博为主体的政府信息传播活动日益活跃,但这方面的现象认识和理论研究却相对滞后。也有少数学者对政务微博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认为政务微博的运行有赖于法律保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沟通互动机制以及反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该研究主要是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审视政务微博,而无法站在传媒的角度对政务微博的传播机制进行媒介思考。还有些学者甚至预见到,政务微博的产生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得好能够促进政府体制改革,运用不当便会对政府改革有负面影响。鉴于此,我们认为,从行政管理与媒介传播两者相结合的层面上特别是从传播学的角度对这种现象进行辨析探讨,不仅及时,而且必要。
政务微博传播机制的“5W”分析
微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传播机制和传播理念,但从整体上看,政府传播仍然具有大众传播的特征,具备拉斯韦尔“5W”模式中的所有要素,即传播的主体、内容、媒介、受众和效果。但也发生了两个方面的变异,第一个是“把关人”的那部分权力由先前属于大众媒体位移至政府部门,政府取代大众媒体成为信息的主导者和把关人。第二个是传播过程中的五要素也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更。总体说来,对这两个变异的观察和研究对认识微博时代下的政府传播机制都有一定的意义,但第一个变异属于政府传播的外部社会机理研究,而第二个变异是基于政府传播本身而言的,具有本体的性质,因此对它进行详细研究更能从本质上认识政府传播机制及其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
传播主体。在传统意义上,政府传播的主体是政府。政府是一类特殊的机构,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法律程序赋予它制定政策、颁布法令、对外宣战等权力。因此,发布信息的量、发布什么样的信息以及通过何种媒介发布信息都是由政府来主导和把关。但是,在微博语境下,信息是一种为大众共享的公共资源,且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快捷、覆盖面广、反馈性极强,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传播主体(政府)同时面临来自传播受众方面的巨大影响,如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微博事件。2010年岁末其一则关于“拆迁”话题的微博引起强烈反响,网络上一时板砖纷飞,伍皓无法承受,于2012年初在其微博上宣布:“本博改为只发宣传信息,回避谈个人的任何事情和个人观点……”[2]该事件反映出政府传播主体在网络微博语境下出现的变异,这是政治权力运行方式由传统人治型统治、近代法理型官僚行政向现代服务型民主行政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也说明在这个社会动向趋势之下,任何忽略受众的主体行为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主体由一元走向多元,实现了“所有人向所有人”的社会化传播[3],每个人都是传声筒和广播源。
传播内容。微博语境下,政府传播机制过程中的传播内容与传统传播机制无多大区别,主要有“指令性内容”“解释性内容”“宣传性内容”[4]。“指令性内容”如微博及时通告的紧急事件、重大灾情的预警等,“解释性内容”如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官方微博针对正副局长互殴的情况解释和通报,“宣传性内容”如公安、气象等与生活服务相关的政务微博发布的警务信息和天气预报,还有就是作为一个集体行为的“微博云南”、“昆宣发布”、“秘境临沧”、“微博曲靖”等云南微博集群,致力于地方政府特色宣传。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中国政治文明和民主建设的加快与不断进步,政府传播的内容开始由行政“指令性内容”向政务公开的“解释性内容”和生活服务的“宣传性内容”转变。更多的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官员已经意识到政务微博、官员微博的基本特征是发布有关公共事务信息,而不是一种简单的行政告知行为;是主动的、艺术性的信息表达,而不是长篇大论的说教、随心所欲的个人行为。
标签:新闻传播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