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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4
说起《洛丽塔》,也许更多的人都津津乐道于其中的不伦之恋。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在我的观念里,只要是真爱都是无可厚非的。也许有人会质疑亨伯特对洛丽塔是不是真爱,或者仅仅只是一种肉体上的依赖。歌曲“洛丽塔”中,有一句是这么唱的“喜欢一个人洛丽塔,只喜欢一天好吗?”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一种爱。因为在洛丽塔和奎尔蒂私奔以后亨伯特还一直爱着她,当得知洛丽塔家庭贫困急需用钱的时候又急忙开车为她解决燃眉之急。爱能带来什么呢?仅仅是那几千美元吗?不,爱就是因为不能带来任何东西,并且因此而成为真爱。爱的本质是心灵的震荡和交融的体验,爱的永恒不是现实性存在而是体验性存在。而对这种体验最好的呵护就是非占有性。亨伯特最后没有占有洛丽塔,而这种体验却一直陪伴他直到生命的终结。美即爱情,人可以放弃,爱却不能。所以我可以肯定的说,亨伯特不仅爱洛丽塔,而且这种爱是永恒的,高尚的,至少是没有理由能为人所诟病的。
而人们对他们的曲解,很大程度上都是从伦理道德出发的。就像纳博科夫在小说中写的亨伯特,他在叙述小说的时候本身就是面对着“各位陪审员”的。陪审员是谁?为什么要审问他?说白了这就是世俗和伦理道德对他们的爱的拷问。这也许就是西方超越近代理性主义的一个典型:自由、平等、博爱。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在情和理之间纠结着。一方面试图用情去松动理,而当理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又重新回归到情。这就让我很怀疑“理性”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会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去束缚压制人的本能(我认为爱就是人的一种本能)。原始社会人们不知道理性是什么,这说明理性是人类自己创造的,而现在人类社会在理性的规范下畏畏缩缩的井井有条着。所以我一直觉得理性就是自己造一根绳子困住自己的手脚,这样固然会减少犯错的机会,但被捆绑住的人同时也就失去了自由,人就不能被称为完整意义上的人了。于是在我的眼中,理性归根到底就是一种文化无意识的积累。不仅仅是现在,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社会都在崇尚理性和伦理道德。我们不知道伦理道德究竟是不是好东西,用调侃的说法就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于是真理最终还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洛丽塔》是否能被看为是一部个人反抗悲剧命运的小说呢?还是个人与命运不懈搏斗最终还是逃不脱命运魔掌的一如《俄狄浦斯王》之类的神话呢?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浅谈从洛丽塔中看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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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现代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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