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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新闻理念下媒体公益的身份探究

编辑:sx_shangjianm

2016-03-18

欢迎阅读这篇公共新闻理念下媒体公益的身份,本文主要以《南方都市报》为例,通过分析媒体参与引导公益的学理之争,分析媒体公益的主要表现形态,总结目前媒体尝试公益的主要优势等。

中国的公益活动正在急速发展,2010年社会捐赠总额达700多亿元,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而2008年由于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捐赠达到1000亿元,创历史之最。公益逐渐成为新时代的显学,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随着公益活动越来越普及,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2011年“郭美美事件”令大家对中国红十字协会产生质疑,并引发了对官方背景的公益组织的信任危机。据了解,2011年6月,全国的社会捐款为10.2亿元,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全国7月份社会捐款数为5亿元,和6月份相比降幅超过50%,慈善组织6月到8月接收的捐赠数额降幅更是达到86.6%。[1]

在传统公益模式备受质疑之际,为了打破闷局,以公开、公平、公正为追求的媒体率先出手,成为公益力量新的生力军。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媒体对公益活动的参与仅局限于新闻发布,通过新闻报道来动员社会大众的参与。进入21世纪,媒体对公益新闻的参与不再只局限于一报了之,而是更多地主动介入,既坚守客观报道,又通过自己的参与来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媒体在公益活动中的角色已经从单纯的报道者向组织参与者转变,媒体正在走向社会责任与品牌传播双赢的坦途。

公共新闻的时代之举

媒体在公益组织的活动中到底应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媒体在公益组织的活动中到底是监督还是介入和倡导,一直都存在争论,而这背后是关于新闻报道两种不同的实践理念。当下的新闻报道更多的是强调媒体的中立性,作为旁观者的角度客观记录,公益组织也像其他权力部门一样需要媒体严格践行监督职责,这种报道理念就是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客观报道原则。而介入式报道则是秉承公共新闻的观念,即在当下的社会转型进程中,媒体不仅需要更多地为公共利益呐喊,更要参与其中为公益利益表明自己的立场。

“公共新闻”最早是由纽约大学新闻学系的杰伊?罗森(Jay Rosen)教授提出的。罗森教授认为新闻记者应该进行角色的重新调整,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更要通过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新闻媒介也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公共实践,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2]

公共新闻的目的就是促进协商群体的形成与发展,为此,新闻工作必须改变传统,不再独自把持新闻议程设定的权力,而是“让公民作为积极合作者加入到新闻制作中来”。媒体则无须坚持表面的客观与中立,而是应该主动介入到协商过程中,以促进社会问题的真正解决。

舆论监督是媒体神圣的职责,也是媒体公信力最直接的来源,公众对它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在当下,媒体对于热点公益事件的报道,很难做到常规性的监督,通常只限于事后的跟进报道,从监督的层面来讲,往往有滞后的因素。但是如果媒体扮演更多的倡导和推动者的角色时,就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新闻媒体参与公益行动就意味着新闻界不再是中立、超然地观察社会,而是介入到社会生活中,借此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提升公益活动的参与能力。媒体的这种“参与”,并不仅是改善了新闻报道的行动,更是介入到新闻报道之外的公共生活当中。作为参与者,新闻工作者加入公众当中并组织公众进行讨论,将自身的角色从公益的“守望者”转换成公益的“参与者”。

标签:新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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