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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学术要求:程序·要素·规范

2013-02-08

1. 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内容要求。所撰写的会计专业论文,在内容上应当力求做到:(1)准确性,即论文的内容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发展过程和规律。写作中要充分运用逻辑思维:要准确地运用各种概念,概念的定义(或内含定义)和外延要准确,不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判断要明确,对客观事物的分析要揭示其性质和规律,明确肯定或否定、真或假、正确与错误、广度和深度,或不同程度等之间的界限;推理要科学,根据已知的判断(前提)引出新的判断(结论)是科学的,论证清楚,认识正确。(2)鲜明性,即论文能以简明的语言,表明作者明确的观点。(3)生动性,即论文的内容要采用生动的语言和具体的事实来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和趋势。(4)合规性,即论文既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制度,也要在形式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论文学术的规范要求。(5)理论性,即论文的观点和论证要符合科学原理。(6)创新性,即论文要具有一定的新内容,如新建议、新措施、新方法、新公式、新模型、新资料、新证明、新概念、新设想、新理论和新体系等。(7)层次性,即论文的层次结构要合理,同一层次的篇幅基本均衡。(8)精细性,即论文中要避免出现常识性错误,如立论不当、资料不实、分析绝对化、概念不准确、判断不科学、推理不合理、结构不严、内容前后矛盾不协调、字句含糊和标点符号不准确等。(9)完整性,即论文的学术要素齐全与规范。

2. 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法律要求。应当做到:(1)要有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即对论文中引用和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所确定的著录规范要求,列出注释与参考文献的详细信息。(2)要有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对凡是属于自己独创性论文中所形成的观点、材料和数据等形式的成果,发现他人的论著借鉴运用,但未用规范方式加注与列作参考文献时,应当保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追究使用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3)应当透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关侵权行为的界限,如根据该法第五条规定的精神,在论文中使用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不属于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

二、会计专业论文的基本撰写程序

(一)选定论题

1. 正确选定论题意义重大,它关系到能否完成研究任务。如果论题过大,到时可能会因多种因素影响而难以完成;如果论题过小,不能达到研究的水平。选定论题的前提是选择研究主题,它是确定研究对象,选择所要解决的问题。狭义地说,是指选定写文章或者著作的题目。广义地说,是选择科研领域,确定科研方向。

2. 需要注意与选定论题有关概念内涵上的区别。(1)课题。它是指某一学科重大的科研项目,它的研究范围比论题大得多,如“面对经济全球化环境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建设问题”。(2)论题。它指在研究过程中所确定的论述范围或研究方向,也就是解决前面说的“写什么”的问题,属于内容要素,如“关于会计委派制的问题”。(3)标题(题目),它是准确概括文章内容的一句话或一个词组,它是根据内容来确定的,属于形式要素,它可以在文章写成后加上去,也可据内容改换,具有较大的弹性。有的文章标题可以明显地揭示出论题,如“会计委派制利大于弊”。有些文章从标题上是看不出论题的内容,如“浅谈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的若干分析”。在选定论题时有一个思路问题,就是把小题做大?还把大题做小?20世纪80年代初期,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演讲中曾经强调,研究生论文写作时尽量把小题做大。他曾经举例说,汉语中的一个字都可以做成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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