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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二)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是Langacker的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称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该理论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迄今为止最全面详尽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和描述框架。认知语法对语法和语言意义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理论[12]: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语法结构(或句法)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形式表征层次,它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语义结构的规约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 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和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4.基本真值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的,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显然,这些基本假设跟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针锋相对的。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中只有三类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象征单位。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是构成象征单位的两极,两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例如,英语单词cat 作为一个象征单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写字母代表语义极,小写字母代表语音极。象征单位是一种音义结合体,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义,而且这种代表是约定俗成的。各种语法范畴和语法结构式都是象征单位,只有具体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别。语法研究不可能脱离语义。因此认知语法打破了词汇和词法、句法的界线,认为词汇、词法和句法构成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可借用象征关系对这一连续体作穷尽性描述。也就是说象征关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认知语法能对语言不同层次作出统一性解释。 (三)认知语义学
认知语义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 & Johnson,Langacker及Talmy等。Lakoff & Johnson着重研究“隐喻”(metaphor)在语义学和认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Talmy集中研究一般认知能力与语言之间的具体联系;Lakoff 在1987年出版的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奠定了认知语义学的学科基础。Wikipedia百科全书对认知语义学的定义为:认知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一部分,它否定传统形式语言学的语音、句法及语用模式,将语义学视为有意义结构的认知表示法。
根据Talmy的论述[13],认知语义学研究概念内容及其在语言中的组织方式。概念内容不但包括意念(ideational)内容, 还包括情感、感知等体验内容。意义结构是概念化的,也就是说,某一词语的意义等于听话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而概念与感知经验和世界经验相关,不同的说话者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经验进行概念化。意义既不是完全客观的, 也不是完全主观的。意义被认为是词语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词语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例如,根据传统语义学词典“单身汉”指“未婚成年男子”,但在特定的文化下,人们在大脑中形成的语义概念与此定义并不完全吻合,因为像“和尚”、“道士”等根据教义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尽管和尚、道士完全符合单身汉的定义,我们几乎不把他们称为“单身汉”。
三、对认知语言学不足之处的思考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适用范围,也有它的局限性,像所有语言理论一样,认知语言学也是如此。认知语言学是传统语言学、特别是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反动,它弥补了这些学派的一些缺点,提出了许多解释语言的新思路, 对语言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同时它也走向另一个极端,抛弃了其他学派的合理的地方,而且我们不能期望它解决语言学中的一切问题。认知语言学存在的不足之处,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语言世界及其规律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在于揭示认知对语言的影响。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认知与语言的关系。语言认知是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但语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会影响到人们的认识世界的方式。例如对现实世界认知的不同,会导致不同民族语言的语法范畴也不一样,那么就会影响语言使用者观察、认知世界的方式。英语的语法中有单复数标记,复数在名词后加-s,单数为零标记不加-s。以英语为母语者,他们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时候,必须符合语法的要求。久而久之,在认知世界时候就会关注事物的数量特征,因此他们在单复数的使用上可以完全不犯错误,而我们中国学生却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原因是我们的语法中没有这个数量范畴,所以在认知世界时,就不会去关注数量的多少。
在家族相似性上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理论认为: 范畴中有一个中心义项,即原型义项[14],其他非中心义项则是依据这一中心义项向外延伸而形成的。在一个范畴中,特别是在有多个义项的范畴中,如何确定一个中心义项?应该是概念形成时的最初义项,还是后来语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中心义项?我们不能确定一个中心义项是中心意义、基本意义、或者原始意义,也就说不上其它成员都是以一个原型义项为中心向外延伸而成的。各语言中都有很多同义词,它们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属于有相同原型义项的不同范畴?另外,在语言中有反义同词现象例如twilight (曙光;也可意为:暮色),overhear(无意听到;也可意为:有意偷听),sanction(批准,授权,支持;也可意为:制裁,禁止船出入港口)。相反的义项一般说来不可能置于同一范畴中,那么在反义同词语言现象中,相反的义项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不同范畴?原型范畴理论似乎对此尚未作出合理的解释。
四、结语
认知语言学是现代语言学的新兴学派,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它提出了一整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其理论基础极具挑战性,并逐渐被世界大多数语言学者所认同。随着研究的深人,理论体系的完善,认知语言学对语言规律的揭示会更加全面,人类语言的奥秘会一点一点地被揭示出来。
认知语言学的述评内容如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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