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网络公司、厂商、广告运营商跨界联姻
从微电影正式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奠定了它与网络、厂商和广告运营商的联姻关系。目前,微电影从策划、创意到制作、推广、传播,几乎所有的环节都全线加入了跨界联姻制作模式。这种联姻收到的效果是双赢甚至多赢的,它大大提升了微电影的整体制作水平、制作规模和制作效率。通过两界微电影节的举办,微电影的数量、质量以及由它带来的产值、利润都在呈几何倍数增长。尽管微电影市场的划分目前还没有完成,但网易、腾讯以及参与微电影制作的各大品牌和广告运营商无疑是其中最大赢家。从目前正在形成的微电影市场链来看,微电影正在大型网络公司、影视公司、主流媒体、视频网站众多大品牌商家、广告运营商的共同打造下,由过去个人DV秀的小打小闹变成一项规模庞大、利润产值不可估量的文化产业。中国市场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李代江,在中国(北京)国际微电影节开幕式上对微电影发展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做了充分的肯定,高度评价说:“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他将在中国当代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写下灿烂的一笔,同时他还将做一个品牌标识,带着所有参赛选手的影音梦想走向未来,走向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下一个里程碑。”
二、微电影发展的内在困境
微电影市场的崛起引来了多条相关产业链联动的调整,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个人加入到微电影的阵营,然而在这一片兴奋和躁动之下,微电影自身发展的潜在问题和困境却格外值得警惕。从微电影的性质上来看,它究竟是广告片还是电影艺术,这从一开始就是个问题。目前能够看得到的有关微电影的界定,也是一片混乱。大多数定义一方面无法否认微电影作为电影门类的艺术本性,另一方面又要坦承微电影的商业目的,甚至有些定义直接把微电影看成是竖立企业LOGO的载体,而这二者之间的对立冲突是显而易见的,赤裸裸的广告植入无疑会严重损害微电影的艺术表达。作为一诞生就纠缠于艺术与广告之间的微电影,它与广告商业的联姻既是它快速崛起的资本保障,也可能成为遏止它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是微电影先天的二元悖论。
作为一种新兴的艺术表现手法,微电影是借助于广告植入才得以登堂入室,渐成气候。但既贯之以“电影”之名,就说明它在本质上仍属于电影的一个品种,电影具有的艺术要素,在微电影也是通用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电影行业的功利性也越来越突出,导致最近几年中国电影市场片面注重电影的外在形式、票房,而内在质量却一路下滑,这是国产电影的通病。近年来,广告植入频频出现在各类中外大片中,像《家有喜事2009》、《杜拉拉升职记》、《唐山大地震》、《非诚勿扰》系列等,这些广告植入无论怎样尝试以“无缝对接”的形式嵌进影片,但仍能让观众一眼认出,2011年的《变形金刚3》大规模植入中国品牌广告更是把这一行为推向新的高潮,引来一片哗然。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看,植入广告打断了观众在视觉和心理上感受影片的持续性与完整性,给观众带来极大反感,这种反感进一步使观众对影片的艺术享受和审美感受大打折扣。但是尽管如此,大电影还没有完全走向赤裸裸的商业游戏,电影艺术的本性始终在牵制着电影的发展,引导着电影在艺术与功利之是找到平衡,当一段时间的过度功利化倾向之后,电影艺术会重新找回自身。所以我们看到,在《十面埋伏》、《夜宴》等倍受过度形式化、叙事结构不合理、内容空洞之诟病的一批国产电影之后,《山楂树之恋》又再次以纯洁美好的爱情点燃人们对中国电影的信心。因此,可以说,电影的艺术本性是左右电影发展的核心要素,电影人需要做的是在尊重并突显电影艺术本性的前提下,权衡它与商业利益之间的亲疏远近,二者关系处理得好,会实现电影的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双赢,反之亦然。
微电影是网络时代的新兴产品,它在制作方式、传播手段、受众群体等方面,具有传统电影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作为电影艺术的表达形式,微电影在其本性上应当与传统电影一样以艺术性和审美性作为核心要素,这就决定微电影在其本质上要受到艺术规律的制约。因此,目前微电影与商业广告之间的“二元悖论”关系,并不可能长久维持,这种看似融洽的矛盾关系只是微电影发展初期的不成熟表现。若要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微电影应当回归并严守自身的艺术本性,在受众、载体、商业价值与艺术教育的良性互动中寻求发展。
三、微电影的艺术原则
微电影作为电影艺术与时代科技的结合的产物,它与电影一样同样承载着人类审美理念和道德精神塑造的重任。微电影不是消解一切意义的纯形式、纯功利游戏,任何单纯地以科技效果、商业目的或低俗娱乐作为目标的制作,都将违背微电影的艺术原则,微电影若要获得长足发展,仍需遵循如下艺术原则。
1.功利与审美相统一
审美功能是任何艺术种类的首要功能,微电影同样要以高品位的审美追求作为目标。就表现题材而言,微电影应力求在短暂的时间内,通过生活片段、小场景、故事桥段等展现出生命的美感与时代的风貌。就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充分利用多种艺术手段塑造美的意象。电影能够综合各类艺术于一身,这是其他艺术所不具有的优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电影的商业运作模式在为微电影带来资金、技术、传播等方面的有利条件的同时,也促进了微电影对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其他艺术手段的融纳,大大增强微电影的审美表达功能。然而这些艺术形式毕竟仅仅是电影与微电影的表达手段,法国电影艺术理论家马尔丹认为:“当传统的电影语言仅满足于成为一系列技巧手段、人人都用的特技的汇总,……这种语言就太像电影的一种‘儿科病’,也就是说,太简单了。”[3]因此,电影并不能仅仅作为融纳多种艺术形式的表现手段而存在,它还有更为本质的意义,这种意义马尔丹称为“电影存在”,从“电影语言”到“电影存在”是一种质的飞跃,而对美的塑造与传达无疑是电影见证自身的重要内容。
因此,微电影要将自身的有利条件转化为对审美功能的追求,自觉以培养大众审美情操和提升大众审美品位为己任,将追求商业目的与审美教育统一起来。
2.娱乐与教化相统一; 在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娱乐成了人们释放压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娱乐不是自我放纵和庸俗消遣,它的主要目的是回复和调整身心健康。为了迎合观众的娱乐心理,庸俗低俗的影片和视频近年来屡见不鲜。尽管娱乐是电影尤其是微电影的基本功能之一,但它不应该成为电影以及微电影滑向庸俗低俗的借口。微电影在带给人们或开怀一笑或心理释放的同时,它必须承载一定的思想内含,包含时代的价值观念、伦理原则、美学趣味,它绝不是能够消解一切意义的纯形式的游戏,应该为人们带来更多关于人生的、生命的、爱情的、事业的思考与反省,为提升生命和生活的质量服务。中国电影在建国后的相当时间里,曾经自觉地充当过“文以载道”、“移风易俗”的社会教化者的身份,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文艺“载道”传统的现代继承,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鉴于对电影艺术的特殊性和表现规律的把握不到位,往往出现以道德说教取代艺术表现的现象,如我国第一部短故事片《难夫难妻》等。“这种意识和观念反映到理论概括上,就是无视电影独特的艺术本性与美学规定性”。这是由片面强调社会教化功能而出现的极端现象。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消费节奏的加快,文艺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地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消解文艺的教化功能。如果有一天,当文艺真的被抽去了它赖以成为自身的意义内涵,沦为跟风走、跟利走的纯形式游戏,它也就离瓦解自身的时间不远了。因此,电影及微电影制作者应当秉承“寓教于乐”的古训,在遵循电影艺术的表现规律与特点,走通俗化路线、娱乐大众的同时,增强教化民众责任感,拒绝低俗与庸俗,回归自身,走在自己的路上。
微电影作为一种新出现的艺术语言,是整个社会文化符号的代表。在大众文化全面普及,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界限日趋消融的今天,怎样能够常葆文艺创作的启蒙意义,在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的同时,避免微电影被经济利益腐化而滑化肤浅和庸俗是一个亟需研究的课题。西方学者霍克海姆和阿多诺曾在《启蒙的辩证法》中揭示出,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了西方式的启蒙精神的终结。事实上,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同样也可以缔造新的启蒙文化,微电影能否成为新的启蒙文化的缔造者,或者真的沦为经济利益的俘虏,这不仅是微电影从业者应当思考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