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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1
3.2 内容修改建议 药典标准之所以产生上述表述不一致的情况,应是品种标准与共性标准之间内容涵接不够所致,药典凡例曾说明[3]:为了避免重复说明,在附录对共性问题加以规定,共性规定的表述是严密的,但品种标准的表述由于过于节省篇幅从而导致描述模糊而产生歧义,希望引起药品标准有关部门重视。如何进行修改,事实上安钠咖注射液鉴别试验(2)已经给予提示,作如下修改“取本品,用0.1mol/L的盐酸溶液调节pH为中性后,溶液显苯甲酸盐的鉴别(1)反应;取本品,蒸干,残渣显苯甲酸盐的鉴别(2)反应(附录Ⅲ)”即可。
参 考 文 献
[1] 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244.
[2] 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250.
[3] 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212.
[4] 国家药典委员会编.中国药典(二部)[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287, 附录21.
标签: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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