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今后融资创新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明确创新工作开展的对象,建立充沛人脉关系
只要不是使用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来进行投资,就尽量不要直接找信托公司,要直接与资金提供方,即银行、个人或其他公司,这样可以节约融资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并提高工作效率和成功率。融资创新工作,要有选择地去做,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公司的项目资源也有限。
因此要加强与各大银行投行部或资产管理部的沟通交流,同时加强对个人潜在投资者的推介宣传,尤其使绿城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
2.进一步理清创新工作的模式
目前我们在谈的模式有股权+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股权收益权转让、债权转让、委托贷款转让、并购贷款、融资性保函、成立平台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应收按揭款质押贷款、成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等等,不管哪种模式,都是在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取得各方权益的平衡点;不管哪种模式,在资金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只要可以获取资金都可以尝试去做。但是,从长远考虑,为了形成规模上的效应,应该选取简洁、易操作而且具备复制能力、(原有模式基础上)拓展能力的模式,在形成一些固化模式可以使用的基础上,再去做一些新的尝试。
有一种合作模式,我认为很好:与大的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平台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他们为了获取收益,不会干涉项目的开发经营,交易结构稳定,时间长,可以规避行业发展周期,而且可以获取金融机构不见断的金融支持,规模可以做到很大,如果能够向公众开放申购和赎回就更好了。
目前,最具备复制能力的融资模式是使用集团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借道信托公司,从银行或市场上获取资金,这种融资模式,简便易操作,只要我们拿出项目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可以协商,单笔的融资规模虽然不会太大,但是总体规模会比较可观,至于成本可以争取控制在9%以内,如果可以撇开银行来做,则成本会更低。
3.初步建立工作的组织保障
现有人员隶属7个部门,有各自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上会有冲突,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推进效率,最好能有相对专职的人员来共同从事本项工作,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4.制订必要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
创新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工作,前景并不明朗,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以参考,涉及众多的人、事、法律法规、地方实际,纷繁复杂艰巨细致,没有必要的激励措施不行,现在参与人员本身有其他本职工作,需要激励措施来调动积极性,如果是专职来做,就更需要激励措施了。
5.提升项目自身的素质
优化项目拓展时的股权设置、地域分布、地价目标等,使之具备融资合作的基本条件。建议公司考虑有意识地根据信托融资的需要来拓展项目,而不是有了项目再来找信托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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