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建立和完善基层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于改革、发展、参与和帮扶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促进企业生产者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和谐,共谋企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为职工办实事的重点,不等不靠,主动协调,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全村规模企业集体合同、专项协议建制率、签约率均达100%。村90%以上的企业近三年职工工资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二是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建立与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多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依法行使知情、参与、监督等民主管理权利。三是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通过培植典型,督查指导,加大考核等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新保障
各级工会以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为突破口,千方百计维护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形成了“两节”送温暖、“三八”助单亲、“五一”关爱劳模、“金秋助学”不断线的帮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同时积极建立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方案、领导对口帮扶和督查督办制度,为帮扶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通过长效机制的积极贯彻落实,党群关系得到了新改善、党政形象在职工中得到新树立、党政在职工中的威望得到了新提高,“有困难找工会”在职工中形成新共识,工会的凝聚力得到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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