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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局市场管理集体先进事迹材料
区文化和旅游局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及文化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区各业务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采取日常管理、集中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规范工作,包括对辖区内的“网吧”、歌舞娱乐、演出场所、印刷、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等行业实施了依法行政管理,使全区文化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明
显改观。我们本着促进人与社会和谐、人与环境和谐的理念,促进构建“和谐,魅力”,繁荣和规范文化市场,使全区文化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同时,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的职能,使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上了新台阶,积极拓宽、深化支企服务,为红桥区域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近年来获得“全国文化执法先进集体”“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区“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一、依法治理,规范发展全区文化市场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多年来,按照市、区“关于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完成了区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意见和网吧长效管理规划的起草工作。我局作为全区“网吧”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不断加强对全区“网吧”的管理和稽查力度,不断探索适合我区“网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全局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日常管理、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多种办法,积极组织落实,市、区相关部门,如与市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从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浏览有害信息”、推行“实名制上网”和“取缔黑网吧”等五个方面,开展监管和集中整治工作。近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了重大节日、寒暑假“黄金周”长假“网吧”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着重针对“网吧”经营特点,进行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我们克服工作任务多,人员少的困难,坚持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特别是寒暑假、长假期间不放松管理,实行分片监控,集中检查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两家网吧进行了警告处罚。促进了全区“网吧”的规范经营。
2、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阳光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几年来,在区扫黄办的具体领导下,我局积极协调区公安、工商和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以抓批发盗版、抓大案要案、查黑库房和端窝点为突破口,以打击游商和无证摊点儿,清理和整治文化市场秩序。从去年开始,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规范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等作为全年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多次参加并完成了各项专项整治和稽查任务,清理和端掉了影响很坏的贩卖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的黑库房、黑窝点。今年,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重点地段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文化稽查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联合端掉了坐落我区路的一非法音像制品批发市场,当场收缴盗版音像制品30000余张(计10882套),涉嫌淫秽制品近张。二是组织参加了全市范围内的“第五、六、七、八届全国音像法制宣传周”。在近年“4.26”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中,进行了“尊重知识,维护知识产权、拒绝盗版”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全区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介绍如何认识、鉴别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的常识。三是在近年来全市组织开展的“金风行动”、“阳光行动”等专项活动中,与各有关部门连续几次对早市、二号路、、、、道等游商集中地区进行了检查,有效规范了全区音像市场的经营秩序。特别是今年以来,集中主要力量,积极贯彻落实八部局(署)关于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和“双打”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参加我市统一销毁盗版光盘的集中行动,我区共销毁盗版光盘近十万余张、盗版出版物2万余册。
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特点是全市范围内、国家级组织实施的专项整治活动较多较集中,群众性的举报增多,媒体报道的力度加大,使我们的行政管理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大。但我们克服了执法人员少的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积极工作全力以赴。负责市场管理的副局长同志因病两次住院,但在病床上依然电话指挥各项工作并在身体未愈的情况下亲临执法一线。执法主力同志在献血后第二天不休息依然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中。在执法中,我们面对违法经营者的恐吓,毫不退缩,坚持冲在最前面。对无证经营者,积极、热情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劝其办理证照,从事合法经营。
3、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近年来文化领域一项新的、重点宣传教育工作,也成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从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入手,把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贯穿到我们行政管理和执法稽查的重点,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在做好文化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文化经营户无偿为区内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提供设施、设备等。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一经举报立即查处。仅在最近开展的专项活动中,对全区“网吧”进行检查200余家次。其中立案的1家,正式提出警告的4家,重点警示的10家,停业整顿的1家并罚款5000元。
今年,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市统一要求,对歌舞娱乐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实施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网吧”实名登记提示牌。全区挂牌率达100%。
二、奥运会
,建国60周年、世博会、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中,维护文化市场繁荣稳定是我们全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多年来我们落实大型活动期间违法违规现象“零指标”的工作要求,采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巡查的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胜利保障各项活动期间文化市场保障任务。
1、区域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不留死角。我局打破了市区两级之间职权划分的界限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权限,将辖区内全部家网吧、家合法音像门店、家娱乐场所、家书店以及家报刊亭,共计家场所,按照不同地区划分为个监管区域进行划片管理,并据此优化行车路线,制作“执法线路图”,从而形成科学完备的“执法地图”,不仅保障了检查覆盖面,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同时,使执法检查有了计划性,最大限度提高了执法检查效率。
2、数字化、表格化管理,执法数据一目了然。我们根据划定的区域对各区域内的稽查对象建立统一的文档数据库,建立了专门的“检查情况数据汇总表”,记录每家场所的检查次数和查处情况,形成客观真实的稽查档案,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并据此制定稽查计划,按照“汇总表”及时调整执法频度和力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场所纳入监控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安排执法检查。切实把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在刀刃上,真正实现数字化管理,同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执法数据。
3、切实增强责任心,实行“八小时以外”管理。从各项活动前一个月我们就取消了休息日,直到活动后一个月才恢复休息。在检查中,我们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克服高温酷暑、路途遥远等困难,全面贯彻“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宗旨,加强了八小时以外的检查力度。用“细致化、逐一排查”为方式,严厉查处盗版音像制品;及时控制国外音像制品;严格实行“先行下架、自行封存”制度,确保盗版音像制品“无一例”、国外音像制品“零指标”。以“任务分配、责任到人”为方法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应急预案、未成年人、超员现象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管理。以“多层次、多频次、错时制和突击检查”为手段,不怕牺牲往返路途和休息时间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上网人员浏览发布有害信息及安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4、巧借外力,灵活掌握联动机制与执法尺度。我局适时借助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力量,或集中突击或兵分两路对火车站、汽车站、货运站等有可能查获非法音像制品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和盘查。对繁华地区的非法音像制品摊点采取了多部门集中清剿的方式,共收缴违法音像制品万余张,强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打击一个,带动一方的效果。此外,我们牢固树立“奥运期间无小事,涉奥问题无小事”的大局观思想,灵活掌握执法尺度与分寸,明确执法权限,在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犯罪活动、依法取缔各类无证经营场所、查堵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执法活动中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三、认真贯彻市“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开展在全区范围内整治非法出版物的专项检查活动。
一年来,在区“扫黄办”的具体领导下,我局积极与市文化局稽查大队、公安九处、工商和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以抓盗版经营、抓举报案件、查黑贩运窝点为重点,打击游商和无证摊点儿,清理和整治文化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规范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等作为打击盗版,净化市场的重点工作目标,多次参加并完成了各项专项整治和稽查任务。配合区扫黄办、公安、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地段,如:、、、等重点地区的贩卖盗版光盘及书刊的不法摊点,进行了4次集中行动,截止十月份我们共收缴盗版光盘2万余张、盗版书籍3000余册,有效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
在执法中,我局同志积极、热情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诱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我们的工作,得到大多数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圆满完成了任务。
四、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切入点,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对文化市场检查的频率加大执法力度。所辖场所凡涉未违规问题都一律严办,形成一种惯性。
作为区未保委工作成员单位,我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有效地净化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文化领域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也成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稽查,净化社会环境,禁止未成年进入,纳入到管理和执法稽查工作的重点。克服工作头绪多,执法人员少的困难,在做好文化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经营。坚持重大节假日、寒暑假、“黄金周”长假期间对“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巡视、检查。对群众举报等2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行了警告处罚,并列入重点巡视对象。“两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50家“网吧”逐一进行了集中检查,并两次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次累计850余人次,出动车辆30辆次。
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的工作要求,与网吧,音像制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实施承诺,其主要内容为保护未成年人条款。全区签状率达100%。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周活动,我们制作了展牌,并向学生发放宣传品。
五、深化支企服务,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工作,自觉为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