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1-26
失地农民是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产物。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试论现行农村养老保障。
他们既不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也不享有农村的土地保障,生产生活都存在着风险。计划生育的推行,城市化的推进,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空巢家庭在农村的大量涌现,导致传统“养儿防老”农村养老体制的崩溃。
失地农民的由来
失地农民的界定。关于失地农民的定义,国内学界多有表述,温晶峰说“失地农民是中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有别于城市居民,又不同于农民,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个被逐步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刘长飞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的土地被无条件征用。而根据政府文件的表述,失地农民,是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并且是因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失地农民的历史。农民大规模的失去土地,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15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圈地运动。其时,西欧的新兴资产阶级和新封建贵族通过大规模圈占土地,建造私有大牧场,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也造就了大批丧失土地和家园的农民,为之后的产业革命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失地农民已经出现。为了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国家通过政策性措施,实行严格的城乡二元结构,通过剪刀差,将利益从农村输送到城市,将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从事种养业和简单手工劳动。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之后,土地成为农民几乎唯一的收入来源,扮演着生产资料、经济基础、社会保障等多重角色。陈锡文指出,如果说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 000亿元~8 000亿元的话,那么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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