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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出口商采用信用证面临的风险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1-21

信用证因其银行信用成为我国出口商普遍选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商认为只要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就能安全收汇, 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浅谈出口商采用信用证面临的风险

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信用证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在信用证的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出口商没有深刻领悟到信用证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所带来的局限性,从而麻痹大意,最终导致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

(一)开证行因出口商提交了有不符点的单据拒绝付款

在进行信用证结算时,银行会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审单付款的义务,对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进行全面的审核以确定银行是否承担付款的责任。按照国际惯例,单证一致非常严格,单据必须在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严格一致,稍有差异,单据就可能被拒绝。因此,单证的正确与否是顺利收汇的基本保证,出口商如果不能做到“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单据表面不能与信用证相符,就会遭到开证行的拒绝。

此外,出口商应正确理解证同之间的关系。虽然信用证是以合同为基础开立,但信用证并不等于合同,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与买卖合同相分离的独立文件。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而不对银行产生约束力。信用证则是约束银行与买卖双方的法律文件,开证行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和买卖双方均受信用证的约束。如果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货物与合同完全吻合,议付行也有权拒付货款。

(二)出口商被进口商伪造的信用证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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