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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管理的论文:小额信贷的诚信机制

编辑:sx_yangk

2015-11-09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关于银行管理的论文

小额信贷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作为一种新型扶贫模式在一些国家取得了成功,尤其以孟加拉国的Grameen银行为典范。它是农信社根据农户的偿还能力、信用程度、贷款用途而发放的额度相对较小的一种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借,余额控制”的办法。其本质上是一种信贷方式,属于 自然 人贷款,不是 企业 贷款,对农户的自有资金没有严格的比例规定,主要以农户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为依据来发放信用贷款。但由于农户和农信社之间信息不对称,致使贷款偿还率不尽人意,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挑战。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诚信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小额信贷工作从1993年开始试点,1996年进行扩展,1999年全面推行, 中国 人民银行开始对农信社发放低息支农再贷款,由农信社以优惠的利率再贷给农民。农村小额信贷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在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催化”作用。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止到2006年,各项农村小额信贷累计发放1 766亿元,惠及贫困农户5 745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10。

农村小额信贷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但随着它的不断实施,这项政策遭到了空前的信用危机。农信社面对的难题越来越多,例如,不断出现新的呆账坏账;无法很好的确定信用额度;农户欠贷不还等。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达31%,但不良贷款比例高达70%。在对湖北十堰市竹山县、黄石市阳新县2005年小额信贷质量进行的调查时发现,当年农户还贷的违约率分别达到25%和26.3%,个别基层信用社的违约率高达48%。

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农村小额信贷中农户与农信社之间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农村小额信贷本身的高自然风险、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特有的行业特征及不完善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致使农户还贷违约率很高。但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农户的诚信意识淡薄,偿贷意识不强,贷款农户贷款后还款与否完全靠个人自觉,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因此诚信缺失问题在农村小额信贷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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