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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
2、国有银行的改革问题首当其冲。当前经济运行中最大的问题之一便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及旗下不良资产的处理问题,摆在银行监管者面前的首要任务也是在确保金融系统安全运行的同时将四大银行成功改制。银监会的成立为国有银行扫清了以前存余的行政性负担和负面影响,同时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也将为银行的两权分离问题提供解决和明确的契机。加入WTO有如对银行的改革定了时限,国有银行的改制只能加速进行,股权转移方代表明确以后,最大的问题便是不良资产的处理,从2002年银行业的发展状况看,只要宏观经济面持续走好和对新增贷款严控风险,不良贷款的下降便顺理成章,因此银监会成立以后必将致力于对监控贷款风险、鼓励扩大贷款总体规模、促进银行拓展新的盈利业务、维护行业盈利空间、向管理要效益等几项工作。
3、行业监管的规范化发展将使行业竞争规则产生较大的改变。银监会的最终任务之一是提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而适当的市场竞争和规范化监管是促进行业发展的主要手段,规范经营也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银监会必将更重视对银行的规范经营进行监管。以前以创造短暂业绩为目标钻政策空子的经营思想,或者通过行政特权进行不公平竞争等行为,都不再成为创造业绩的有效措施,行业竞争规则将朝市场化、公平化、透明度高的方向发展,而在竞争中取胜必须依靠实实在在的客户认同度、市场占有率和内部管理效率。
4、市场竞争主体和类型将有较大幅度和范围的增加。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另一个渠道是适当增加市场竞争主体,特别是在国内目前的银行业发展现状下,四大国有银行的改制任务重,银行种类和格局布置受以前的行政指令和规划的影响大,行业主体普遍竞争力弱,类型和格局布置过于单一,现在又要面临来自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通过适当增加主体的种类和数量以提升行业竞争效率已被提上议程。银监会成立以后,在行业准入方面必将有新的举措,为了保证业内企业的基本素质以及基于银行业特殊的资本要求,在准入主体的资本金、硬件配备、人员素质方面估计条件仍会往上调,但至于经营主体的性质、地域等其它限制则会相应放宽。这一改革取向使竞争行为朝多层次、多维度和多领域方向发展,竞争必将更为激烈。
5、利率改革措施将显得更为谨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配套推出。市场化改革目前已经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方向,利率作为价格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一个直接体现。目前银行业的监管和经营环境已经朝市场化方向快速迈进,但价格是非常敏感的因素,特别是对目前的银行业而言:一方面,大额不良贷款需要依靠银行的经营利润不断化解,在贷款利差收入仍占各银行收入的60%以上的情况下,对存贷利率的改革需要谨慎为之;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经营手段和水平仍相对落后,经营主体之间存在差距,在市场约束和监管无法即时配套的情况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加大经营主体的违规操作可能性,使系统风险加大;此外,由于银行资产在整个经济中仍占据绝对地位,银行利率也使社会资金的风向标,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利率改革的社会影响无法估量,目前已经尝试的8家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推广价值有待进一步验证。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仍会以谨慎为主,配合国有银行的改革和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再逐步进行。估计提升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的改革举措会很快推出,如果不良贷款的消化进展顺利,放松贷款利率浮动下限和完全放开贷款利率浮动上限将会随着推着,在此基础上,其它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也才可能逐步推出,这是一个比较长的改革过程,具体进度要视行业总体经营和改革状况而定。但利率市场化是改革的必然趋势,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措施将在改革中作为配套措施加快推出。
五、谁将成为改革的受益者
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必将导致行业竞争更激烈、行业利润减少、行业集中度提高、产品创新加快,但由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银行业本身的产业特征,使改革必然带有"保护"的性质,基于对行业变化的基本判断,改革的受益者包括:
1、保护行业总体利益的取向使现有银行能够利用"最后的晚餐"加速提升竞争力。目前银行汇集的资金量非常大,银行业改革必须以社会安全为前提条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内向型改革,即通过改良银行系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改革的成本需要在行业经营过程中逐步消化,对不良贷款的处置目前采取的办法是增加贷款总量、降低新增贷款不良率和利用银行利润化解,四大银行的改制也需要充足的资本金,这就决定政府对行业的保护仍将持续一段时间。现有银行在价格机制的保护下主营业务利润得以保证,再加上中间业务市场的日渐成熟,银行的总体收入来源有望得到保障。
2、上市银行将先行一步,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上市银行在改制过程中已经进行了一场内部资产和管理上的市场化改革,在现有银行之中资产质量相对较好,透明度也较高。相对于国有银行而言,上市银行机制灵活创新力强,市场活力足,更容易获得外国战略投资者的青睐。相对于其他股份制银行而言,上市银行资产质量好、融资渠道广,并已经通过上市筹资在总体规模和内部技术系统的建设上先行一步,无疑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可以说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下,上市银行将获得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并凭借已有优势获得更强的竞争力和回报。
3、各种投资主体将有机会获得银行业的投资资格,分享行业的成长回报。基于对银监会成立以后改革措施的基本判断,为增强行业总体竞争力和加大行业竞争度,对银行业经营主体的性质、地域等限制将有可能放宽。根据国外的发展经验,银行业属于红筹投资行业,目前业界对国内宏观经济走势看好,银行业的成长空间有目共睹,改革给各种投资主体提供了一个参与银行业投资分享行业成长回报的机会。
表一:外国典型的金融体系与监管架构的安排
国家
金融系统
改革前的监管体系
监管体系新变化
美国
市场主导型
银行资产小于股票市值
*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主要是制定货币政策,同时监管银行)*货币监理署(国民银行管理机构,隶属财政部)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监督联储外的投保银行) *储蓄监督局(监督储贷协会)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监管联邦信用社协会)
1999年赋予美联储对金融持股公司的监管权力,目前是美国唯一同时监管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的联邦级机构。--伞式功能型金融监管
英国
市场主导型
银行资产大于股票市值,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持有的家庭金融资产最多
*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没有独立指定货币政策的权利,监管银行业) *证券投资委员会(监管证券业) *其他金融自律组织
1997年进行重大改革,赋予英格兰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利,同年分拆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与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他金融自律组织合并为金融监管局,监管所有金融机构。财政部负责法规和组织体系建设、英格兰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及金融安全问题、金融监管局全面负责金融机构监管。--分立监管
日本
银行主导型
银行资产大于股票市值
*财政部(下设官方金融检查部和证券交易等监督委员会) *日本银行(中央银行,没有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利,监管银行业)
1998年进行重大改革,财政部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全面淡出,日本银行独立性增强并对银行有现场稽核权,成立金融监管厅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双重监管
德国
银行主导型
银行资产远大于股票市值
德意志银行(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独立性很强) *联邦银行监督局(隶属财政部,综合金融监管当局,没有自身的分支机构,监管靠央行的分支机构完成) *独立的保险业监督机构
1999年欧洲央行成立后,德意志银行只能对货币政策提出分析和建议,2002年5月合并银行监管局和保险业监督机构,成立金融监管局,负责制定金融行政法规,但在各地不设分支机构,日常监管由央行的分支机构负责。--交叉监管
那么关于银监会设立机理及对银行业影响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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