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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四)内幕交易的危害
1.对证券市场广大投资者的危害《证券法》明确表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本法”的主要目标。内幕交易行为对投资者相关利益构成影响,造成“炒政策”的股市局面,部分证券机构通过采取所谓的内部消息,故意哄抬证券价格或者打压股价,造成股票市场交易活跃的现象,违法行为越来越频繁,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2.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的危害证券上市企业通过对社会外界发布企业财务运行情况,健全公开披露相关体制。公司高层人员其规避风险、审慎经营的意识会被内幕交易行为逐渐淡化,长期如此会让投资者对公司失去信心、信誉丧失,从而对企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3.对证券市场的危害内幕交易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持续进步,影响极大:①通过控制证券的价格,迫使市场信息公开度偏低;②让证券市场的运行风险加大,使本就不太稳定的证券市场波动更加剧烈,使投资者的积极性进一步降低;③增加证券市场道德危机,削弱证券市场流动性和效率。长此以往,投资者将会对市场越来越失去信心,其造成的后果将是证券市场的停滞发展,其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三、“乌龙指”事件对防范内幕交易的对策
我国《证券法》从1999年施行到至今只有短短的17年时间,证券市场监管部门还不是很完备,相关的惩处措施与法律制度不完善,必须从调动广大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建立内幕信息举报制度,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幕交易防控体系,进而更好的约束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一)完善内幕交易举证制度
举证责任倒置,作为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即为在法律相关规定之下,对于通常由主张方(原告)就某事实不承担举证义务与责任,由他方当事人(被告)就事实是否存在所担负举证责任的行为,若该方当事人(被告)未能就此举证,推定主张方(原告)关于事实的主张成立。由于内幕交易手段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应引入国外的“举证责任倒置”,一旦涉嫌内幕交易,可依法要求交易者举证自己为何恰好在这个时机交易而非内幕所致。当无法举证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条件进而推定其非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惩处。防治内幕行为的发生需要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引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不仅内幕交易取证难的问题能轻而易举的解决,还能打击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国际上先进国际与地区的相关防范经验,坚决抵制内幕交易的扩展程度。
(二)重视舆论力量,制定举报激励制度
打击、防控内幕交易,不仅完善法律法规之外,数额可观的举报激励机制和舆论监督亦不可或缺的。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知晓内幕交易信息的高层人员和普通投资者对内幕信息所掌握的程度相差比较大,这让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层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然而,界定内幕交易时,因为普通投资者的内幕信息来源比较有限,对上市公司高层人员所进行的内幕交易进行举证也会有着很大的难度。证券市场最为重要的是内幕交易防控,探索建立内幕交易举报人奖励制度,社会媒体及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内幕交易的风气,通过每个人的努力,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的发展。
(三)扩大内幕知情人的限定领域
作为内幕交易的源头,要将内幕消息有关的人员与其亲属等加入内幕知情者的领域,加强监控管理,追本溯源的将内幕交易遏制在萌芽状态。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内幕人员亲属利用内幕人员提供的消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占很大的比重,所以2011年10月25日,为加强对内幕知情人的管理,证监会主持与公布了相关规定,并宣布30日后执行,目的在于遏制与防范内幕交易。
(四)加大对内幕交易的处罚措施
2005年经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行业的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督举措,得到切实加强,对交易者的认定与处罚也相对提高,极大提升政府威慑作用。同样的,如果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态度,《证券法》里的内幕交易行为处罚更严厉,可以使内幕信息人员思考,这么严厉的处罚值不值得他们去冒违法的风险。延长内幕交易罪责的处罚年限;内幕交易违法人员处罚金额不仅有非法所得,还应该有违法行为造成的间接和直接损失。我国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内幕交易罪的量刑标准,彻底消灭掉人们侥幸进行内幕交易的念头。
(五)完善证券市场的监督机制
内幕交易现象的防范,离不开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并就证券行业内幕交易行为制定相关法规,填补当前相关法律空缺的现状,证监会据此依法加强查处的力度;证券交易所对违反信息披露的上市企业及时作出停牌处理,并上报,配合证监会、公安、司法等机关查处内幕交易案件,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同时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内部自律管理规则,有违规的会员进行处罚,毫不姑息,更要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所谓“投资”的概念,就是以详细而合理的数据评价为基础,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方的投资本金与相关收益的行为,否则就是投机;价值投资作为投资方式,其定义为通过对该收益率等基本分析的基础上,寻求或发现等价于或小于其基本价值的相应价格的证券。20世纪30年代雷格厄姆创建价值投资战略,对廉价证券进行分析关注,注重通过对企业安全边际与财务报表进行定量分析,以此对比评价某只证券的价值与价格的相对关系,若价格低于价值,投资者购入相关的证券,高于内在价值时予以卖出,根据一系列表征数据与测算方法,可推定企业的股票内在价值,类似市场经济的规律,价格在证券价值的附近波动,即存在内在价值的回归变化;但菲利普费雪主张,要对企业所经营的行业种类与管理水平,做定性的综合分析,关注潜力股企业;巴菲特对定量与定性的策略,进行了集成整合,参照企业财务数据报表,同其风险因素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创建了证券“价值投资策略”,推进了价值投资的新步伐。近几年,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种投资理论在大量的投资实例中被运用,被人们熟知,价值投资理论重要性开始显现出来,但是中国投资者更热衷于投机行为,针对当前国内证券投资者来讲,证券价值投资的策略理念至关重要,对于某些证券投机交易行为,容易被庄家操控利用,理性的证券投资理念相对匮乏,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价值投资策略即为通过依托寻求价格低于或等价于股票内在价值的证券,并对其进行长期化持有的方式,根据相对可靠的时机与机遇,进行证券交易买卖获取商业利润的行为。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不是很成熟,是影响价值投资理念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然而近几年频频发生的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不符是导致推行价值投资理念不利的主要内部因素,由于种种的不利因素,都是导致我国投资者倾向短期投资而不是长期投资,限制了关于价值投资原理的适用范围。基于经济结构优化的背景,必须科学运用价值投资的基本原理,根据我国国情,合理运用,不一样的行业采取不一样的投资策略,才能取得理想的收益,通过长期的机制健全,国内证券投资者将会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坚信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
当前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时有发生,严重违背“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目前监督部门已经意识到它的危害性,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防治制度的完善也应提上日程,维护证券交易的稳定性与公开性,保障投资人员的合法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内幕交易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各个国家内幕交易产生的原因不同,所采取的措施也就不同,进而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国际先进地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防范内幕交易策略进行学习的基础上,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综合监管体制,促进证券市场机制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强调风险意识,保护投资者,证券市场的管理与国际看齐,维护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国内经济的平稳运行。
以上就是关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现状和防治的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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