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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证券监督现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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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职能界定既要达到对证券市场实行统一宏观管理的目标,又不要过多地以官方机构的姿态介入具体的微观活动,是设计中国证券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虽然中国的证券委其地位类似于美国的联邦证券委员会,但二者仅从机构设置上就有着明显的差异。后者由乒名执行委员(在国会的同意下,由总统任命,任期5年)组成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公司管理局、司法执行司、市场管理局、投资银行管理局等18个部门和纽约‘芝加哥、洛杉机等9个地区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这个委员会拥有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证券分析专家、监察员、办事员和管理人员1000多人。实际上直接控制和管理着美国的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委和我国其他部委相比,在组织机构的配置上也有明显的差别。就其目前的状态,与其说它是一个部委,不如说更象一个处理证券市场大政方针的部长办公会议。至于它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调控和管理,主要借助于证监会进行。虽然在目前的中国证券管理体制中,由有证券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们组成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证监会,尽可能地给人们一个非官方机构的形象,它的经费来源也主要是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证券经营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但它毕竟是证券委的派出机构,担负着对中国证券市场全部的监督、管理任务‘它的基本使命就在于:制止和尽可能地减少可能导致中国证券市场动荡的弊端,并在市场的有效性受到置疑时.要有一个被投资者(中国的以及海外的)认为是独立的、不偏不倚的和随时都能介入的组织。下面我们按照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沐通市场(二级市场),以及市场信息搜集和分析的顺序描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能。发行市场开辟了筹资和投资的渠道,它是证券市场的基础。任何一个实体向社会发行债券或股票,它的财务报告和发展前景必须有很清晰的材料向社会公众披露,同时在发行的时候,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发行技术上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以股票发行为例,凡经过批准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要想过冽发行上市的目的,首先必须经证监会认可的资产识阿古机构和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核。在这里证监会不仅要审查上市公司的有关报告,而且要监督其充分披露它的招股说明书。对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资格的认定,也是证监会对发行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国务院证券委(1993)号文件,《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的批复》指出,证券会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定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会计事务所,颁发证券从业许可证书;规定前述专业人为证券发行、交易及对上市公司监管筹业务所提供的专业性报告、意见书的格式所应包括的内容。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为一级市场服务的其他体系,其职能决非仅局限于代销公司的证券。通常一个公司要想变成股份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或债券,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准备过程.由负责这个公司和上市的机构帮助它、辅导它,使得这个公司的财务、刽十和经营管理符合公开发行和上市的标准。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司尽快通过上市的申请,也对整个证券市场的成长起着积极的作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宏观管理的通知》指出:申请上市的公司经证监会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在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为做到发行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证监会将监督负责发行的机构广泛地、无代价地或的以收成本费地向社会发放购买证券的申请表,然后由公正机关监督公开抽签,或采取国际上通用的其他方法,避免把申请单变成一种有价证券,防止类似“8?1护事件的再度发生。漏至市场是为投资者提供可以随时转让证券以变现资金的场所。各种有价证券也正是在流通中,完成了对资本效率的衡母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对证券持有者来说,只购买位券和股票,不能变理,这实际上是把投资者无条件地拴在筹资者的身上,而无任何选择的余地.这样的证券市场是残缺的,没有前途的。所以证券市场必须实行自由交易。然而证券市场的发展史表明,离开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大量的欺编和操纵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证监会来说,在流通市场上它的监督、管理职能或许表现得更充分。对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清算、保管、过户登记机关、投资基金经营机构和证券业从业人中员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进行监管,是证监会日常工作中最频繁的事务。目前证监会已借助于现代化的手段建立了对中国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监视否如果某种本不太活跃的证券突然活跃起来,证券会则有权要求其做出解释。倘若解释是合理的,比如是由于信用、收益和分红的变动引起的,那么事情即告了解。如果出现操纵市场或者没有线索解释交易活跃的原因,证监会将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根据其是否违反法规而采取必要的行动。上述活动通俗地说,就是通过证监会的职能行使,让所有参与证券交易的当事人明了,流通市场上允许干什么,禁止做什么。通过对交易行为管理,以确保市场行为规范,这里的重点在于禁止非规范的交易行为。根据国际上证券市场管理的经验表明,规范证券交易行为的核心是:反垄断、反欺诈、反内部交易等投机行为。证券流通中的垄断是指,旨在左右证券市场行清、垄断证券价格,例如不转移证券所有权而买空卖空,连续以高价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或者与他人串通以约定的价格大量买进或卖出某种证券;欺诈主要包括在证券市场上蓄意制造和散布影响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行情的流言蜚语,欺骗交易对手,或用蒙骗恫吓之类不下当手段诱使或胁迫他人买进或卖出证券;内部沟通或称之内部交易是指,公司内部人员或关系户利用其特殊条件在证券交易中牟利。反内部交易就是要禁止内部人员及其关系户利角未公布的信息欺骗对手,为自己得到好处;保证证券买卖各方获得信息的机会均等,以实行公平交易。目前,由于我国证券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出现了问题,往往依靠行政措施进行干预,仓促出台的行政措施随意性很大,难免顾此失彼。新证券管理体制的逐步确立后,一旦出现上述非法投机,证监会将依法或授权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罚。中国证券委和证监会的权威人士表示,对那些非法投机公司和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当事人,一经发现要严格依法办理。当然,证监会的一些专家们也明确表示,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区分非法投机与合法投机的界限。前者是指某些人或公司利用特权,内外勾结,搞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和证券交易所都是不能允许的;后者则是一些人对预期收益的不同评价,寻找市场的“空白点”,不断通过买卖行为填补不同地区、不同品种的差价,也就是通常所讲的以获取短期利润为目的的交易行为。这种投机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证券市场的伴生现象,没有它就没有真正的证券市场。所以,取消这种投机无异于取消市场。虽然后一种投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适度与过度之分。适度投机是市场存在的必要条件的,过度投机则会引起证券市场价格的过大波动,使投资者(特别是注重长期利益的机构投资者)望而却步,对市场使去信心。因此政府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证券监督部门,及时运用经济的或法律的乃至行政的手段尽量避免过度投机发生。为及时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报告证券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间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证监会的有关部门将精心研究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变动趋势,并会同统计部门编制证券统计资料和向证券业、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性的信息。

五、证券管理体制中的市场自律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证券管理形式中.,有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市场自我管理的模式,即市场自律。例如英国,’,它不设全国统一管理证券市场的权力机构,而是由证券交易所或行业协会等非官方组织按照有关法律进行自我调节。尽管中国证券市场管理体制的模式从构想初始,就与英国式的自我管理模式相去甚远,但这决不意味着中国的证券市场不需要自我管理。毫无疑问,无论是证券委还是证监会,它们作为证券市场的行政管理部门,本身不能从事具体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业务。就象裁判不能参加比赛一样,制定规则的行政管理机构必须被排除在商业性经营之外。这也正是为什么即使那些最强调政府干预的国家,也必须借助于民间组织进行市场自我管理(Selfregulation)?、既然行政机构不能直接介入交易活动,那么它对市场的管理就一定会留下“空白点”。这种局限性需要通过市场的自我完善来解决。当然,自我管理并不意味着这种管理无须政府的监督与指导。证券市场的自我管理一般要经过两种形式来实现。首先,它要依靠证券交易所对场内交易进行自我管理。交易所采取会员制度进行管理,包括:要求所有证券交易所与交易的公司或个人都必须首先经过批准,从而成为交易所的会员;要求会员必须遵守其业务规则,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抵押;要求会员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交易所提供其证券经营业务报告和统计资料;管理会员在本交易所的交易帐户。.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已建立了较为严密的自律制度。比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会员管理暂行办法》,这些都对中国的市场自律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其次,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协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以及证券交易协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社会监督也是市场自律的一种形式。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认为,经过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在中国的证券市场发育中将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一个股份公司的股票要想上市,通常应该由公认的会计师在其上市前便参与它的业务管理,帮助它做上市前的财务准备。在上市后的一个阶段,经会计师做出的帐务不应该被查出毛病,否则会计师的资格应被取消,该会计师所属的事务所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心如果把证券交易分为场内和场外,那么前面提到的证券交易所主要是在场内交易中自我管理的组织,而证券交易协会等行业组织则担负着场夕胶易的市场自我管理。中国于1991年9月成立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是一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随后又由证监会给予资格认定,并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管理组织。它的职能主要是制定自律性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协调会员关系。这里它类似于国外的“证券交易协会”的作用。一方面要监督、管理场外的证券交易,使当事人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场外交易公平和规范;另一方面要监督、管理场外的证券交易,使当事人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范,保证场外交易公平和规范;另一方面,作为连接中国政府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发行者、投资者、交易者的桥梁。目前已经成立并开始运作的一系列为证券业发展服务的中介机构,如资产评估、证券评级业务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合作基金和投资顾问咨询机构等,也将成为中国证券管理体制中承上启下的桥梁,直接面对市场,为筹资公司证券的发行,代理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帮助投资者管理资金,并在广泛的服务中不断完善证券市场中的自律机制。

六、结束语

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库券,到各种债券、股票的国内外上市交易,中国的证券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的成立和市场自律体系的出现,也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我的证券管理体制毕竟刚刚步入有序,随着证券市场的变化,上述管理体制乃将面临着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以上就是关于国内证券监督现况与展望的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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