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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韩两国相互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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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三、两国相互直接投资进一步面临的挑战

1.中国利用外资战略的变化。当前,中国吸收外资的战略目的已从弥补“双缺口”为主转向优化资本配置、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外商投资面临着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迫切问题。中国2008年开始实施的“两税合一”改革强调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原则,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对待外资的态度也已经转向“更重质量”的高级阶段。在产业方面,2007年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环保产业,同时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进入。

2.中国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上升和人民币升值的趋势。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进展,中国原来偏低的劳动力成本(大概是韩国的1/10)开始上升,特别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超时工作和保险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劳动力成本面临着进一步上升的压力。同时,中国对土地等资源及环境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资源要素价格和环境成本上升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韩国企业、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为主要目的投资将面临严峻考验。目前有些韩国中小企业开始向东南亚、印度转移,或者撤资回国。此外,自2005年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已经升值了15%以上。随着中国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改革,人民币升值的速度将加快。这将一定程度上加大韩国来华投资成本,但同时也为中国对韩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

3.韩国对产业空心化和技术外溢的担忧。由于中韩两国在技术水平、劳动力成本方面存在一定落差,韩国一方面担心由于投资外流使本国出现产业空心化,影响本国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担心中韩相互直接投资、尤其是并购形式的投资造成技术外流,给韩国的技术优势带来不利影响。

4.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促进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从日、韩等国的经验看,企业海外投资的起步阶段,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十分关键的。目前,中国企业在韩国投资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投资和经营的经验,也缺乏政府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往往难以支撑海外竞争的强大压力,走上“不归路”,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目前中国政府对海外投资的管理侧重于审批和控制,相应的服务不足,比如在海外投资统计数据的全面、细致和及时性方面,中国还存在较大缺陷,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所运用的数据大多来自韩国方面的统计。

四、推进中韩相互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1.扩大投资范围,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格局。从韩国方面看,伴随中国国内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韩国企业在华投资所获取的低成本优势将会逐渐消减。为此,韩国企业应当适时调整对华投资战略,转变以劳动密集型项目为主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并扩大在金融、运输、服务、高科技等领域的投资。在投资区域上,也要根据中国不同地区的区位优势进行相应调整。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韩国企业应积极向西部扩展,充分利用国家的投资优惠政策,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而以技术资本密集型为导向的企业则应向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扩展,以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技术和资本资源优势。从中国方面看,要进一步拓展在韩国的投资领域,把对韩直接投资与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投资重点近期以钢铁、汽车、石化、电子、电气、通讯、机械为主;中长期将突出航空、通讯、高级电子等产业的合作,并进一步推进在资源开发、金融、运输、服务、高科技等领域进行合作。同时,中国企业还可以考虑在韩国设立研发机构,吸引韩国的技术人才,利用韩国的技术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2.改善投资的规模结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从韩国方面看,要高度关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尤其是新型制造业发展为大型企业增加在华投资所提供的多种机遇,积极推动韩国大企业集团的对华投资,以发挥其资本和技术力量雄厚、抵御各种经营风险能力较强等优势,增强韩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从中国方面看,在推动国有大企业积极投资的同时,要鼓励更多的私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进行投资,可以采取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联合投资、中小企业联合投资、多国合资等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在韩国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

3.提高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公共服务水平。韩国政府和民间机构在促进海外投资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利的政策。韩国对企业到海外投资原则上实行自由化,只要不是不良金融交易者及正在办理移民海外手续者,均可到海外投资。同时,韩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韩国企业跨国经营时可将海外投资金额的15%积存起来以防海外投资风险,这笔款项给予免税。韩国还对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免征所得税,对海外投资者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实行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优惠制度。反观中国,政府在海外投资促进政策上有许多值得改进之处。一是要逐步改革政府投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放松对企业海外投资的额度限制和外汇管制,放宽私营企业对外投资审批和限制要求,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二是要加强海外投资的财政信贷和税收政策支持。尤其是对那些对国内企业关联带动性强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应该给予更优惠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三是建立政府、民间各种形式的海外投资促进机构,为企业的海外投资沟通信息,搭建桥梁,通过不同渠道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服务。

4.设立海外产业投资基金与保险制度。韩国政府早在1976年就设立进出口银行专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筹措,为海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撑。1987年韩国还根据《对外经济合作基金法》设立了对外经济合作基金,专门资助韩国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从事资源开发或股权投资。韩国出口保险公社则开设海外投资保险险种,以帮助到海外投资者减少风险。借鉴韩国做法,我国可以通过建立海外投资基金制度,拓宽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融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1] 韩国进出口银行2008-03-11.

[2] [韩] 安虎森,周立群.韩国对华投资现状、特点与问题[J].学术界,2006,( 3):59-68.

[3] [韩]刘信一.韩国对华投资的现状分析[J].思想战线,2007,(1):137-140.

[4] 韩国产业资源部 2008-03-09.

[5] [韩]尹胜炫.中国对韩国直接投资情况的研究[J].东北亚论坛,2008,(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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