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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总之,儒家虽然主张“本心”即是性,即是善,但必须通过意志、意向活动才能实现出来,而意志、意向活动本身就是实践的,只有实践才能使其变为现实。实践的自由与不自由,固然由向善的内在潜能所决定,但与社会环境也有密切联系,“习染”、“物蔽”的问题决不可忽视。儒家以“心无内外”、“性无内外”为理想追求,但心毕竟在内不在外,如果内外阻隔不通,就会出现问题,就会受“躯壳”的限制而流入“自私用智”,“私心用事”。孟子所谓“几希”之辨(见《孟子·离娄下》)、“牛山之木”的比喻(见《孟子·告子上》),是有深刻道理的。主体的意向活动、实践活动与客观的社会环境是相互作用的。正因为如此,儒家更强调主观意志的培养。“本心”、“心体”、“良知”等学说的提出,就是为了确定一个终极性的目的,是意志、意向活动有所遵循。
从“意志”的角度说,心确实能够创造事物,创造世界,但不是创造出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是创造出意义世界,道德世界。意义世界并不是主观的,它有客观普遍性,用陆象山的话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杂说》,《象山全集》卷二十二)理能通行天下,是人间普遍适用的,又是人心具有的,是为“本心”。但本心通过意志、意向活动,最终落实为“践履”,才能实现出来。
儒家心灵哲学虽然承认善良意志,主张培养善良意志,但同时也承认恶的可能性,因为意志本身并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只是后来的刘宗周,主张以意为本体,认为意是“善根”。)这种学说,一方面为自我修养、自我实现提供了理论根据,另一方面也为自由选择留下了余地。由于意志、意向活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不是观念构成的问题,因此,它又是历史性范畴。这就意味着,随着历史的变化,意志活动的内容是有变化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儒家所说的意志、意向,是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是由情感需要决定的,因此,它是“情感意向”,不是“观念意向”,或别的什么“意向”。这同西方哲学有重要区别。关于情感问题,我们要单独讨论,这里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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