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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孙子兵法》把集体性的人道关怀放在至上(即“为上”)地位的思想,还蕴含着更深层次的人道主义的伦理关怀。这就是,当一个国家有必要把自身的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向国际社会辐射时,首先应从对方的集体性的人道需要出发,尊重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权利,尊重其荣誉、尊严和价值观,把人道关怀优先施于这个国家、民族的整体,只是在不影响集体性人道关怀的前提下,尽其所能地帮助、支持和满足个人的人道需要。
《孙子兵法》的另一可贵之处,就是提出了“上下同欲”的思想。所谓“上下同欲”,从本质上说,应是以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为前提的。但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统治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上的差异、矛盾和冲突,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上下同欲”,是不容易的。不过,这并不是说没有可能性。将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般说来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当外敌入侵、国家和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爱国主义可以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二是让人民群众讲话,吸收其合理的成份,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三是让人民群众能够生存下去和安居乐业。总之,要实现“上下同欲”,就要从整体性、广泛性的意义上对人民群众实行人道主义的关怀。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孙子兵法》的“上下同欲”说,蕴含着朴素的民族、民主、民权和民生观念,这同样是具有整体性意义的人道主义关怀。
2、重视人的权利,一切从人的生存和发展出发,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和最终的目的
孙子军事人道主义的全部出发点和归宿,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之,这就是“唯人是保”(《地形篇》)。所谓“唯人是保”,就是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军队和军人的唯一宗旨,一切军事决策与行动均应建立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标准。尽管孙子讲“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国之宝也”,但是“唯人”的思想表明了“利合于主”是处于服从地位的。
春秋战国时期,军人的“安国保民”观念是高于“忠君”的。孔子的“仁战”说,老子的战争“罪恶”论等,都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孙子之所以强调“利合于主”,只是因为君主是国家的代表。如果换个角度来思考,倘若君主不能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个“主”是否值得保呢?按照孙子的逻辑,似乎应是否定的。所谓“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司马法·仁本第一》)与后来孟子的“民贵君轻”、墨子的“兼爱”“非攻”说等,都与孙子的“唯人是保”具有同样的军事人道主义层面上的意义。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的有两点:
其一,关于孙子时代所谓的“人”的历史局限性问题。史学家、思想家有过一说,即春秋时期的“人”是指奴隶主,而奴隶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不属于人的范畴。此说正误姑且不论,只就《孙子兵法》中频繁地使用“人”与“民”的概念来看,“人”与“民”是可以通用的;“唯人是保”一说中所谓的“人”,似是一个人类学的概念,并非是仅仅单指具有奴隶主身份之“人”,而应当是泛指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人,即包括所谓的“大人”,也包括“小人”。
由此可见,孙子所谓的“唯人是保”,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民本主义的道德律令,而应是一个重要的“以人为本”的“仁本主义”的命题,具有更广泛的人道主义内涵。它要求,不仅要爱本国人民,而且要保护敌国和他国的人民;不仅要爱本军士卒,作到“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而且也要善俘安降,对俘虏做到“卒善而养之”;在法纪面前要人人平等,赏罚严明,并且还要做到“三令五申”和先“亲服”而后教之、罚之等;要善于“伐谋”、“伐交”,不仅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军兵力的损耗,同时又要尽量地减少对敌军的杀伤,将战争的灾难控制在最小的程度。
其二,关于“民”是手段还是目的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仅仅把民作为手段,而不是作为目的。我认为,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观点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实质;但是,也不全然。从伦理意义上来说,民本的手段性中就蕴含着民本的目的性。倘若不把民作为目的来保护,电就很难实现“民”这一手段的生存与发展。犹如引水载舟一般,倘若不把引水作为一个中介性的目的来实现,载舟之最终目的就缺少实现其自身的手段。
总之,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作为手段意义上的保民爱民,是具有一定目的意义的。手段的目的性与目的之手段性如同一块硬币的两面,是不可分离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于能否把保民利民作为最终的目的来实现。孙子的军事人道主义固然也含有把人作为手段的思想,如“爱卒”、“善卒”、“上下同欲”等,目的是为了用战。但是,用战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这就是“唯人是保”。也就是说,“保人”(即“保民”)是唯一的目的。从“唯一”的意义上来看,孙子朴素的军事人道主义蕴含着一个重要的合理内核,这就是:“以人为本”,一切军事活动都应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军事人道主义的最高法则。
概而言之,《孙子兵法》军事仁本主义思想的时代启示是:既要重视国家、民族等集体性的人道关怀,又要关注个人的生存、发展等权利;但是,集体性的人权和人道关怀高于个体性的人权和人道需要。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的辩证统一,应是科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内核。
三、走向世界和平的理性选择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思想,体现了道德目的与道德手段的统一。但是,孙子时代,“不战”是手段,“屈人”是目的;且多是在局部的、偶然的条件下才有实现其统一的可能。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为实现二者的统一在更宏阔的范围内提供了条件;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不战”的目的性日益显现,血与火的战争有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向威慑战、信息战、虚拟战转化。“不战而屈人之兵”将在更高的价值意义上,成为当今世界走向和平、合作、发展的理性选择。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军事伦理思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军人价值观的核心。一般说来,军人价值的实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表现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另一种是不经过流血战争,通过威慑和伐谋战略而御敌、退敌或制敌,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的价值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而孙子却尚后者。在他看来,不经过流血战争而能征服或慑服敌人,正是军人价值最高、最理想、最完美的实现形式。这说明,孙子的战争观已超越了战争的本身,在更高的理性层面上进入了“仁本”主义的伦理境界。在这一境界的界碑上,深深镌刻和闪烁着中国传统军事伦理精神和时代道德光辉的四个大字:爱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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