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3-25
三、诺齐克的预设前提
诺齐克是罗尔斯最有影响力的理论挑战者,他们之所以理论极为不同,是因为他们的预设极为不同。诺奇克对于罗尔斯上来就默认了国家分配不满,但也不同意无政府者,认为国家并不必是再分配的。诺齐克假设了人们因为处理纠纷就形成保护性社团,保护性社团互相争斗慢慢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支配性保护性社团,由于对强力的垄断禁止了一些人私自使用强力,所以对于这些私人的补偿就是为这些人提供强力服务。
诺齐克认为罗尔斯忽略了生产,只注意分配,而没有注意可分配的资源与分配体系的关联关系。
而诺齐克的理论假设是,人们原初不必自己生活在联合体中,人们可以自己生产养活自己,人们的联合体是人们通过自有意志通过契约联合起来的,人的原初状态是自己生存,人们的生产可以互相不干扰。“国家所拥有的权利是每一个人在自然状态中就已经拥有的权利。”[8]。在原初状态原子个人就拥有了权利。所以诺齐克并不认为权利是社会的善,而是人类自身天然的善
诺齐克的这一假设我认为有一缺陷,假设A,B,C生活在森林中,并且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权利是一个虚假的概念,权利应该是一个联合体中才应该存在,不管是紧密的还是松散的。在人与自然界的单纯对峙中,没有权利存在的必要。只有在ABC发生交往的情况下,权利才有存在的价值。但是正是假设的人们的原初状态不同,决定了诺齐克和罗尔斯的不同,究竟人们是不是一个群体,是自己选择联合,还是人从来就在联合体中?
罗尔斯在理论建构中认为“首先,存在着使人类合作有可能和有必要的客观环境。” [9]而诺齐克认为不来往的原子个人可以在自然界里生存,而其后的武力冲突才会使国家有出现的必要。诺齐克认为人们的交往建立在可以独立生存的个人的契约之上,每个人都应该按契约合法拿到自己的部分,认为任何分配都是不合法的,不应该交任何税。诺齐克提出了持有正义.我劳动我得到,我传给子孙.只要获得是合法的,交易是自愿合法的,而不合法的转移财物(如偷盗)被法律矫正,那么这就是正义。罗尔斯的分配是一个虚幻的假设,没有历史性.。
标签:逻辑学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