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哲学 > 逻辑学论文

论黑格尔小逻辑导言中的哲学观论文

编辑:

2014-11-13

哲学与宗教虽有共同的内容,却以不同的形式达致真理。宗教主要采取默祷和礼拜的形式,借助于感觉直观和表象意识来领悟上帝。而哲学则不仅借助表象形成概念,而且关键是要对于事物实现思维着的认识和把握。因此,黑格尔说,“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在他看来,人之异于禽兽在于人能思维,“动物就不能说出一个‘我’字。只有人才能说‘我’,因为只有人才能思维。”但哲学中的“思维”不是作为情感、直觉或表象等形式出现的,而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也即哲学的“思维”是“作为形式的思维”即概念思维,“只有思维才配称为哲学的概念或仪器。”哲学借助于反思——反思是“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的——从直觉和表象中超拔出来,对外在世界和内心情感中的真理加以反复思索(Nach—denken),并以“思想”、“范畴”、“概念”去代替表象,从而实现将情绪表象转化为思想的目的。因此当我说出一个“我”字时,就已经进入了哲学的反思,即将“我”作为思维的考察对象。这里,“我”“不是单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包含一切的普遍性。”因为尽管“我”里面可能有各种内容,如能感觉的我、能表象的我、有意志的我等,“但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我,或者也可以说在这一切活动中都有思维。”“因此人总是在思维着的,即使当他只在直观的时候,他也是在思维。”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黑格尔小逻辑导言中的哲学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内容请点击进入逻辑学论文栏目。

标签:逻辑学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