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5-09-28
1912年到1916年间海德格尔发表了一系列着作,在其中他探讨了盛行的主要逻辑理论,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让逻辑重获哲学意义。
涉及到逻辑在一些学说——新经院主义、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奥·屈尔佩(O.Külpe)的“批判实在论”和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形而上学基础。[1]在所有这些观点中,范畴理论都是一个核心的问题。受亚里士多德或者是康德的激发,逻辑理论试图说明使得经验科学知识得以可能的概念,以及知识的“客观有效性”的基础。于是,逻辑学并非仅仅研究论证的形式特征,作为先验逻辑学或“真理的逻辑学”,它包纳了知识论和科学的所有基本问题。即便是新经院主义者(他们将逻辑学从属于形而上学)的观点,也是通过知识的可能性的条件这一先验问题而展开的,虽然他们想重新赋予“先验的”这一术语以中世纪的超越性(transcendentia)所包含的前康德主义内涵,以恢复作为规定存在者的范畴的本体论意义。海德格尔对这一讨论的最为原创性的贡献,即他1915年的《教职论文》及1916年关于它的“结论”(“即范畴问题”——译者注),显示了他在新康德主义的和新经院主义的逻辑学之间寻求一条独立道路的紧张努力。
这个主要文本,[即《教职论文》或《邓?司各脱的范畴和意义理论》——译者注]重新审视了海德格尔的博士论文中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粗略说来,即确定逻辑和语法的关系。海德格尔已提出过这样的论点:“逻辑学的真正准备性的工作并非是凭借对表象的起源和组成的心理学研究,而是凭借对词语意义的毫无歧义的界定和澄清而赢得的。”(《全集》1卷186页)但是何谓意义呢?这一准备性工作同哲学的结合要求从范畴上将意义与口头的、书面的或思维的符号区分开来,这转而要求一种普遍的范畴理论。海德格尔受到“现代[逻辑]研究的视角”(《全集》1卷202页)的明确引导,在《邓·司各脱的范畴和意义理论》中进行的重构,其目的就在于阐明这两个问题。司各脱的范畴理论使得海德格尔提出了如下观点:“意义(significations, Bedeutungen)研究的首要意旨是……作为有效意义的真理”(《全集》1卷307页)。由于转向真理“不可避免地要求确定意义领域和对象的存在之间的关系”(《全集》1卷307页),所以海德格尔就设法保留了司各脱的范畴的本体论特征。但是海德格尔在这个主要文本中所进行的重构与其说是受了存在论观点的引导,毋宁说是受了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论的指引。因为(正如海德格尔在1912年所指出的)逻辑学是“理论的理论”(《全集》1卷23页),它有(正如他在1915年所说的) “超出可认知的或被认识的对象世界的绝对优先性”(《全集》1卷279页)。逻辑学是第一哲学。
但是在《范畴问题》中出现了另一条注释,这是海德格尔在1916年发表关于邓·司各脱的书时附的一条简短结论。在此海德格尔对“范畴问题的系统结构”进行了一次有限的、“准备性的审查”,它又引出了“这个问题及其背景的基本潜力”(《全集》1卷300页)。这个主要文本中的论述已经是“严格概念式的了”,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片面的”,它“有意识地排除了一系列更为纵深的形而上学问题”(《全集》1卷400页),有“对知识问题进行形而上学解决”的要求(《全集》1卷403页)。“如果从长计议的话”,哲学,包括逻辑学,不能“缺少它的真正眼力(optic)——形而上学”(《全集》1卷406页)。这样,由于对“形而上学”解决办法的需求,逻辑学的“绝对优先性”似乎被打了折扣。先验逻辑必须在“超逻辑的背景”中被审视(《全集》1卷405页)。因此,《范畴问题》确认了预示着一种形而上学的三个问题域,根据这种形而上学,已经抛弃了心理主义和语法主义的海德格尔相信能够恢复逻辑学的哲学意义,让逻辑重获哲学意义。
标签: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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