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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信息存在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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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针对狭义信息论的缺陷诞生了多种版本的广义信息论。中国学者钟义信的广义信息论将信息分成若干层次,最高层次是本体论信息,“某事物的本体论层次信息,就是该事物运动的状态和状态改变的方式的自我表述/自我显示”。[1]本体论层次的信息不以认识主体的条件为转移。 “认识论层次信息是指主体所感知的或该主体所表述的相应事物的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包括状态及变化方式的形式、含义和效用”。广义信息论把同时考虑事物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外在形式,内在含义和效用价值的认识论层次信息称为“全信息”,“全信息”理论的提出使信息范畴有了更大范围的普适性。

20世纪80年代诞生了所谓“信息哲学”,有了领域信息学与统一信息学(包括信息哲学、具体科学层次和技术领域的信息理论)的区分。信息哲学的信息概念有了相当的普适性,哲学理论对信息的界定大体上是四种类型:其一,直接存在论。将信息直接看成是物质能量在时空中分布的不均匀,认为信息、物质、能量作为世界存在的三要素同时并存,有的甚至直接将事物的存在及运动状态当成信息存在;其二,属性论。将信息看成是物质的一种属性、功能;其三,关系论。将信息看作是一种关系存在,认为信息产生和存在于关系之中;其四,表征、显示论。认为信息既不是物质、能量,也不是事物的属性和关系及功能,就是说,信息不是指事物本身而是指对事物属性、状态的表征、显示。有一些信息定义比较典型,例如:“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存在形式,它以物质的属性或运动状态为内容,并且总是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传输或贮存”。[2]信息“是物质的一种普遍的基本属性,是关于系统的组织性和复杂性的规定性及表征”;[3]“信息是事物的存在、特征、运动和变化,事物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反映。简单说信息就是事物系统的动态反映”;[4]“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反映属性,是被一物所反映的另一物的属性或状态”;[5]“信息是客观事物存在的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它是标志客观事物间接存在性的哲学范畴”。[6]……目前,信息哲学研究的热点,也是争论的焦点主要包括:信息概念是否属于哲学范畴,普遍适用于多数对象的信息定义是什么,信息与具体科学的关系,信息与认识过程,信息与智能,信息与生命现象?等等问题。至今尚无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结论,特别是普适性信息的界定争论最多,最激烈,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和价值也比较大。

3、现有信息理论的主要缺陷

(1)信息对象的层次区分没有得到重视。不少研究者将本体论层次的信息与认识论层次的信息混为一谈,将普适性信息范畴与具体科学,特别是技术层次(如通信、控制、计算等)的信息概念混为一谈。抓住信息的某一层次或某一方面当成信息对象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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