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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左传》有这样一条记载:
子大叔见赵筒于,倚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日:“是仪也,非札也。”简子日:“敢问何谓礼尸对日“……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千、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1为父干、兄弟、姑姊、甥舅、昏靖、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干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今,祸福赏罚,以制死生。。
在这里,“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的“礼”亦即伦理道德规范并没有脱离人的感性欲求,而是以这种感性欲求为基础的。于是,须呈上“六畜”、“五牲”、“三牺”之类祭品,“以奉五味”;装点“九文”、“六采”、“五章”之类的纹饰,“以奉五色”,献上“九歌”、卜L风”、“七音”、“六律”等音乐,“以奉五声”。“味”、“声”、“色”都是人的感性欲求,这些感性欲求的满足并不与“君巨上下”的沦常秩序相矛盾,倒恰好是维护这种伦常秩序的手段。子大叔特别强调了人的“哀”、“乐”、“喜”、“怒”的情感的重要价值。“喜有施舍”,看来,这种情感是与“善”相联系的,“喜生于好”,即喜生于善;“怒有战斗”,显然,这种情感有激发人与邪恶势力做斗争的作用。怒生于恶、因恶而怒,由怒而争。“喜”“怒”都是人必须有的情感,不能加以压抑、排斥,重要的是需要有一定的伦理观念加以规范、指导。
孔子,这位念念不忘“克己夏礼”,终日口不离“仁”的儒学开山祖师,他也不排斥感性人欲。他在与弟子言志时,最欣赏的是曾点吃人生观:“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俗于沂,风乎舞害,咏而归。”这种人生观既是审美的,又是伦理的。朱吝对此有个解释:“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大柄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于乎力之未者,其气象不作矣。故大子叹息而深许之。”①
朱熹诚然是从他的理学立场未解释的,他不愿直说“人次平也尽孔子所了、而说:‘曾点之学”是“胸次悠悠,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减,各得其所之妙”。但这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又是在耳目之娱之、艾现的,岂能与入的感性欲求无关呢了?
人是不能离开感性欲求的,孔子倒是相当它买地承认这一点,吨幻八良就颇多讲究,所谓“食不厌粗,肚不厌细”。当然,他的最而的庐性政求是在审美的愉悦中进入一种超功利的境界,这种审美的愉悦是百通伦理的。“乐”、“义”相通,“情”、“理”相流,人与大地刀构同体。这种境界与庄子的境界虽不能说完全一致,但至少是有共同之处的。
孔子之后的儒学大师如孟子、苟子、董仲舒、韩愈等均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的情欲,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古文家韩愈的观点。韩愈反对把“性”和“情,,截然分割什来,而主张“性,,与“情”统一,同时他又指出:情是以性为基础的。他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k昔,接于物而生也/①这就是说,性是与人的生命一道来的,先天的;情是由外物的感动而产生的,后大的。韩愈说的“性”其具体内容是“五德”即仁、义、礼、智、信。他说的情是喜、怒、哀、惧、爱、恶、欲等七情。在五德、六情的基础上,他建立了性三品说,把人性分成上、中、下三品,三品的性与三品的情一一相当,性是情的基础,情是性的表现,因情见性,因性生情。宋代的王安石发展了韩愈的学说。他认为性与情的关系是体用的关系,提出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的观点。他说:“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下识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②王安石不同意李翱“害性者,情也”的观点,他认为情既然是性之用,其发动之处就有可能入千善,也有可能入于恶。就是极力主张“存夭理灭人欲的朱熹也说已”天理人欲几徽之间”,③“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风“虽是人欲,人欲中亦有天理、“天理人欲无硬定底界”0。这就说明朱裹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的感性欲求的。
未明理学由朱聋的重“埋”到王阳明的重“心”,一方面标志着理学体系逐渐走向解体,另一方面也说明这种伦理学说进一步走向审美了。在“心咆个无所不包的精神圈子里,理性、感性、自然、社会、现象、本体、知和行都浓缩集中在一起。“道心”与“人心“良知”与“灵明”经常混在一起,不可分离走向同一。“所谓汝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有天理。”。这里,“视听言动”的感性,不仅彼承认为“性”,而且被认为是“天理”的前提,因此,比之程朱理学,王派后学何心隐等更多地强调感性倾向,更多地注重情感欲求,更带美学色彩。
亦如孔盂力图把伦理原则诉诸人的心理情感一样,宋明理学也把吓人的“天命人性”一——伦常秩序、道德原则归结到充满活力的心理情感上去,变道德他律为道德自律,他们经常讲“孔颜乐处”,将它视为人生最高境界。这种境界是既带伦理色彩又带审美色彩的。象颜回,“一革食,一瓢饮,在陋巷”,生活是极端穷困的,在别人是“不堪其忧”,在他却“不改其乐”。孔子对颜回的人生观极为赞赏,誉之为“贤”,这“贤”是一种道德修养,又不只是一种道德修养,是一种审美态度,又不只是一种审美态度。准确来说,它是属伦理又超伦理、准审美又超审美的目的论的精神境界。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在控诉宋明理学“以理杀人”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了自然人性论,肯定人的感性情欲,李卓吾讲“童心”,戴震讲“血气心知”。到近代,受西方资产阶级学说的影响,对人的情感欲求就更强调了。
从以上分析来看,中国传统的伦理学不仅不排斥人的情感欲求,而且肯定人的情感欲求,并力求将这种情感欲求纳入理的轨道,或者将理植根于这种情感欲求之中,以实现情理的统一。
中国传统的审美据情纳理,中国传统的伦理据理纳情,二者自然而然地趋向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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