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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版本考证的成果将为客观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思想提供扎实的文献基础,解构长期以来这一方面存在的“过度诠释”现象。以在我国影响巨大、被约定俗成地命名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研究为例,迄今为止我们基本上都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42卷、第2版第3卷(与2000年单行本一致)来阐释其思想的,这样的结果是,将只在其中第1部分手稿中阐发的“异化劳动”的观点抬升到这一文本核心思想的地位,进而认为这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巴黎时期”(即1843年10月—1845年2月)的主旨思想。然而通过版本考证的新成果就会发现,这种概括所依据的文献学信息是不全面的,因而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结论也靠不住。其一,流行的研究没有还原马克思当时实际的写作情境。作为我们研究基础的文本,只是一部被后人将并不是连续写作的3部分手稿撺掇在一起的所谓“着述”。其实这一时期,除了这些手稿,马克思还穿插着写有9册经济学笔记;不仅如此,马克思当时还有一个编纂“一套社会主义史的资料汇编,或者勿宁说是一部用史料编成的社会主义史”[1]的计划,因此,他当时直接阅读了与其思考的主题有关的法国的文献,并且通过德译本或法译本了解了英国社会主义者的着作,并且都做了摘要。因此,研究巴黎时期马克思的思想,单独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从众多材料中撷取出来,没有完整地呈现马克思当时的理论视域,由此所进行概括必然是片面的。实际上马克思思考的议题很多来自他自己阅读和摘录的书籍和文献,“异化劳动”的思想不过是其中之一,只有把这些书籍和文献中所涉及到的思想通盘考察,才能厘清马克思思想的实际状况,从而避免作出“过度诠释”。其二,这部着述名称中所谓“经济学”、“哲学”的提法割裂了马克思当时理论活动的整体状况。实际上在马克思的研究活动中没有我们后来习惯了的、作为现代学科分类的什么“经济学”或“哲学”的分野。第1部分手稿中所论述的“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是经济学议题吗?其实马克思把它们看作是当时的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三个阶层不同的三种收入形式,由此描述出他们悬殊的社会境遇,以透视当时森严的社层结构、相互关系及其未来命运,这是分明属于哲学和社会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是固守于马克思巴黎时期研究的所谓“经济学”领域,而把它们与他当时正在为甄别和了断与青年黑格尔派思想渊源关系而写作《神圣家族》和随后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开,怎么能完整地勾勒出当时马克思思想的原貌呢?
强调文本研究中版本考证的意义,极容易被指责为“唯文本至上”,搞“本本主义”。然而,从以上的叙述中不难看出,研究者之所以下如此大的功夫梳理和甄别作者的写作情形、作品的版本源流,正是认识到,虽然我们把文本看成是作者思想的表达,然而同时又必须保持警觉,即文本与原始思想之间其实不可能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就是说作者的思想未必已经完全通过文本本身已经表达尽净了。文本本身其实只是作者表述其思想的一个载体,那么它的表述就有可能不恰当、不完备。按照文学理论中的“冰山原理”,作者的思想只有六分之一露出水面(是其自觉意识到的),六分之五则是处于形成过程中的或混沌状态的水下部分(自己也不明所以),如此说来,文本只能是对其六分之一部分的描摹和表达,那么它与这些确定性的思想之间是否达到了自洽?作者的思想状态、写作心理与文本的表述方式之间是否存在差池?等等,就要求研究者者借助文本之外的佐证、作者同时代的文献研究以及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作出分析、判断、推理和构想。这是文本思想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前提步骤。
甄别思想与文本之间复杂关系的工作,对于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马克思本人的情况来说,显得尤其必要。尽管他从少年时代便开始写作、毕生最善于用文字表述其对世界的理解和看法,但回到他的文本世界就会发现,其生前发表过的论着不到其全部着述的三分之一,在他的着述中,已经完成的定稿也很少,大部分是成型稿之外的准备材料、先行稿、最初草稿、过程稿、修改稿、誊清稿、刊印稿、失佚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因此要理解马克思、把握他的思想,单纯从那些现成的着述中概括是最方便的,但也是最不可靠的,因为马克思很多重要的思想就保留在那些杂乱的材料中,需要我们去悉心梳理;还有一部分思想甚至没有形诸文字,需要我们借助他阅读过的书籍、与人的交往情况、当时人的回忆等材料作出推断。
特别需要指出是,由于中国马克思研究的特殊性,他着述的原始手稿的复制件我们基本上没有收藏,于最新文献的掌握上很容易出现纰漏甚至差距,在具体研究中我们不占有优势,长期以来又不重视文本、文献材料的收集和研究,这些方面欠帐很多。但决这不意味着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必须放弃这一基础性的研究环节,可以凭空抽象马克思的思想。科学的态度要求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国外“马克思学”界在马克思具体文本、问题的探讨中所做过的工作及其最新进展,结合我们自己的分析和判断,作出自己的梳理和评价。我们喜欢强调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国特色,但我认为这种中国特色应当是建立在具备国际视野、把握学术前沿动态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另劈蹊径,与国际马克思研究界互不了解、互不往来。
误解之二:文本研究只是复述原着的思想而没有思想建树
很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不愿意介入文本研究,还有一个观点作支持,就是较之于原理研究和现实问题探讨,文本研究只是复述原着的思想,谈不上研究者个人的见解和创造,因而属于“次一层次”乃至“低一档次”的研究。
其实,通过对经典文本的解读来建构了新的思想体系,在中外思想史上都不乏其例。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注经”、“解经”可以说是思想家、哲学家们表述和阐发其思想最普遍的方式之一,大都数思想形态的建构是通过注释经典来完成的,比如,王弼通过为《道德经》和《易经》撰注而成为魏晋一代玄学大家,朱熹更是通过《四书集注》而成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在西方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进行对话以阐述其思想观点而开辟了希腊哲学的新阶段,中世纪一大批《圣经》解读者建立起经院哲学的宏伟大厦,康德、黑格尔的后继者更是通过对先贤着述的解说、其思想实质的揭示以及与时代关系的思考而提出“回到康德”、“回到黑格尔”等口号,实际上发展出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等流派,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中这种情况也相当盛行。
就马克思文本的解读而言,我这里特别想提醒国内的研究者不要低估了文本解读的难度。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为例,过去我们一般都以中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为蓝本,而在具体概括其思想时又仅仅以其中“正面阐述的自己的见解”的《费尔巴哈》章为依据。按照这样的选择所进行的解读,读出了什么?充其量是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及其原理的一种领会和证明!现在可以说,这种理解远没有达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本人的思想高度,而是处于“前马克思”的思想水准。理由是,《全集》第3卷是根据俄文第二版翻译的,而这一版本由前苏联的维列尔准备、阿多拉茨基编辑,它根据当时苏联流行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把马克思原始手稿中的编码打乱后重新进行了编排,“建立”起《费尔巴哈》章的结构;不仅如此,他们还把一部“事先并没有经过十分严密的通盘考虑和筹划,而是由多个事端引发,写作计划和框架结构几经变动、更改,由若干写法不同、篇幅长短不均的章节所组合而成的相当松散的、并且最终也没有全部完成并出版的着述”编辑成一部俨然是“完整”的着述!根据这样的版本所进行的解读怎么能不造成误读和歧解呢?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文本研究与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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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思想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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