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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1
在伦理学中和社会生活中,幸福问题是一个“敞开问题”和“永恒问题”。或许这一问题不该有任何终结性的结论, 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再谈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
在探讨幸福的问题时大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是大相径庭,但大都有一共同的理想就是追求幸福。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幸福呢?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答案。在古希腊时期,有的将幸福与感观快乐联系起来,感观的快乐与否就表明是不是幸福,其极端表现是纵欲享乐主义,主要代表有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等;还有的是将幸福与道德对立起来,否认感观快乐的价值,把快乐排除与幸福之外,其极端形式是禁欲主义,主要代表是中世纪时期的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等。他们都把人的物质生活层面和精神生活层面剥离开来。换句话说是只择其一,忽视了二者的有机统一,都有很大的不“仁”性和欠缺性。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科的开创者则不同于这些,他提出了“幸福是至善”、“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是快乐的生活”等思想学说,强调现实生活的完满陛和自我的完善性,还有人的自由而健康的发展,从而对以往的幸福观加以厘清。
“善”最初是描述荷马时代贵族角色的词语,被用于对贵族品质进行描述和评价,后来逐渐扩展到描述和评价有一定社会职责的人的品质。当一个人具有充分履行一定社会责任而表现出来的品质时,他就是善的。而最早提出“善”的概念的是苏格拉底。他提出“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同时从各个方面进行论述和探究。比如他说:“善是有秩序的安排;善是自由、自制、自主;美德是善的追求”等等。亚里士多德延用了这个“善”并作为他研究幸福的逻辑起点。
亚里士多德对善的理解是多向度的。首先他认为“每种技艺与研究,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即善是一种目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万物都是向善的”。但是目标表现却有所不同,有时在活动本身,有时在活动之外。善的意义和存在也是很丰富的,比如豪宅、良机、财富等。所以善也是具体的、多样的。不同的善要用不同的学科去研究。
标签:西方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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