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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在客体性哲学的基础上,形成了古代西方的客体性美学。所谓客体性美学,就是把美当作某种客观实在,当作客体的属性。在方法论上,就是研究美的本质,而不是研究审美的本质,这就是说,把主体排除于研究对象之外。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中,对美本身进行了探讨。他首先排除了美是具有美的属性的具体的事物的观点,指出美不是美的小姐、美的母马、美的竖琴、美的汤罐等,而是超出具体事物的普遍的、绝对的美。这种研究方法已经蕴涵了客体性美学,因为“美是什么”的问题就已经预设了美是客观的实在。这种研究方法主导了古代和近代的美学,使其成为客体性美学。古希腊时期,美学的萌芽即已发生,它开始思考美的本质问题。从实体本体论出发,就会得出美是存在的“分有”、美是实体的属性的结论。这就是说,古代美学认为美是客观的实在。与此相关,古代美学认为艺术是一种“模仿”,模仿的对象就是实体。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中首先否认了美在感觉的主观论,认为“视觉和听觉的快感就不是美本身了”。柏拉图认为真实的存在是理念,理念是实体性的,而现实世界是理念的影子。美的根源不在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美只是理念的反光。人如何能够感知美的理念呢?他提出了“灵魂回忆”说。柏拉图这样解说美的本质:“……有这种迷狂的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因而恢复羽翼,而且新生羽翼,急于高飞远举,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像一个鸟一样,昂首向高处凝望,把下界一切置之度外,因此被人指为迷狂。”(P125)这里一是提出了美的超越性。二是提出了美的客体性。理念作为实体是客体性的,因此美也是客体性的,它与主体无关,主体只是美的观察者、回忆者。柏拉图认为审美并不是主体性的创造,而是“诗神凭附”,审美能力来自诗神,而不是人自身。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简论客体性美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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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西方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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