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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莱布尼茨认识论的调和性

编辑:

2015-10-20

二、认识的进展和特点

莱布尼茨认为这些天赋观念论并不是现成的天赋于人心中的,而是有一个从潜在到现实、从模糊到清晰的发展过程。最低一级的单子没有清楚明晰的表象,无生命的东西就是由这类单子构成的;较高级的单子具有较清晰的知觉和记忆,有感性灵魂,一般的动物就是由这些单子构成的;更高一级的单子,不仅具有清晰的知觉和记忆,而且有理性灵魂,人就是由这类单子构成的;最高级的单子是上帝,它具有最完满的智慧。

他把这一“连续性”原则贯彻到认识论中,认为观念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有个发展过程。“那些令人注意的知觉是逐步从那些太小而不令人注意的知觉来的。”[5]按照观念由模糊到清晰的发展过程,莱布尼茨将观念区别为“明白的和模糊的”以及“清楚的和混乱的”四种。“一个观念,当它对于认识事物和区别事物是足够的时,就是明白的”[6]。明白的观念又分为“清楚的”和“混乱的”两种。

进一步,莱布尼茨认为我们所能认识的真理只有两种:“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他在确定两者的区别时,叙述了它们的原则。一个是矛盾原则,由于这一原则,我们才认为其中隐藏矛盾的东西是谬误的,而与谬误相对立的东西则是真实的。另一个是充足理由原则,由于这一原则,我们可看出任何现象都不可能是真实的或现实的,任何论断都不可能是公正的。他认为,感性知觉提供的就是“事实真理”,这类真理是偶然的、不可信的。他认为,必然真理的原始证明只来自理智,而别的真理则来自经验或感觉的观察。我们的心灵能够认识两种真理,但它是前一种真理的源泉;而对于一个普遍的真理,不论我们有关于它的多少特殊经验,如果不靠理性认识了它的必然性,靠归纳是永远也不会得到对它的确实保证的。可见,莱布尼茨主张唯理论的真理观,认为推理的真理是以心灵为其源泉的,对实际事物的认识中,由于人类找不到最终的即充分的理由。物质都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些模糊的、无意识的知觉,是一种现象。不过,这些现象应该服从一定的规律。它们是最高的单子——上帝合目的的安排。总之,莱布尼茨抬高推理的真理,表现出唯理论倾向,但他毕竟承认了事实的真理,并认为它就是由感性知觉提供的,反映了他向经验论的让步。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莱布尼茨认识论的调和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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