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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国哲学与生命艺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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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不仅如此,李石岑融贯古今、会通中西的文化哲学具有一种“世界主义”的眼光。他并没有狭隘的民族主义之短见。恰恰是这样,他的生命艺术观开放地吸收了诸多西方哲学的许多新思想。如尼采、柏格森、席勒、卡朋特、詹姆士、杜威等。在李石岑接受某些西方主张生命艺术观的思想家观点时,也不免有些过激言论,这种言论多少轻视了中国固有的生命艺术价值。当然,这是一种矫枉过正的权益之论。例如他说:“尼采主张艺术即生活,生活之艺术化,艺术之生活化。谓人类就本性言之,既自为艺术家,又为艺术品。中国人则对于艺术从不甚了了。中国人心中只有宗法社会下的伦理的思想,而无表现生活高潮的艺术的思想。无论政治法律军事乃至宗教美术,莫不拿伦理观念做中心,所以中国人的生活只有一种宗法社会下的伦理的生活,却从无表现生活高潮的艺术的生活。中国人的污秽丑陋,固非用艺术的精神不能救济,中国人的瘠弱、奄惫和可怜的安逸,更非用艺术的精神无法苏生。中国人只会沉醉于阿婆罗的梦幻观想里面,却不知更有爵尼索斯的酣醉欢悦的世界,更不知从爵尼索斯的酣醉欢悦里面再淘出一个阿婆罗的世界来。所以中国人又非有一种艺术的陶冶不可。”

三、申论及其启示

中国传统哲学是一种境界哲学,不是西方的知识论哲学,这一点在学者似无太多争议。然而,把中国传统哲学家对人生境界的追求看作:由真一美一善(孔子);由美一善一真(老子);由真一善一美(庄子)这样的不同境界的追求和超越(如汤一介先生所说),我疑心这观点是否能成立。这似乎有拼字游戏的味道。因为,这种观点虽然是按境界,而不是按知识问题来陈述三种哲学的表现所取的不同三种价值取向,但事实上在孔子、老子、庄子的哲学中并不存在这种价值递进的取向,这多少还是有点依西方学科规范按图索骥之嫌。经这样一处理,圆融在中国文化里的艺术精神(美)被分解成了一个单元。犹如从大海里经过科学处理提取的盐。已经离开了它生命母体,成了一个僵死的“物”。

倘若我们检视一下李石岑对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批评以及他提出的生命艺术论为未来世界文化的价值取向的理论。我们会发现:“生命艺术论”(美学)的的确确彰显了中国文化的内在精神,而且这种精神又是西方文化所不可比较的。

那么,为什么李石岑不以道德、科学、宗教价值来统合中国文化(在李甚而指整个世界文化)的未来走向呢?这是因为在他看来,道德、科学、宗教虽都是朝“生命的表现”路向走,然而“似乎都没有捉住生命全体”。它们各抓住了生命的某一面,如科学讲“求生”,道德讲“舍生”,宗教讲“永生”。唯有艺术才既吸取了生命的神髓(本能的直观),又促进生命的扩大。如此说来,中国哲学最讲生命的表现。中文的“性”即指生命的性向,而西文的“性”则多以知识论的感性、知性、理性来诠释人性,

是科学的、逻辑的。反观中土生命之性是一种艺术的跃动,是情的蕴发,是“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

据此,我们从李石岑的生命艺术观得到几点启示:

其一,李石岑的“境界”论是独特的。他不是像某些哲学家解释的如同单列一条线向上超升的境界路线:如冯友兰的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境)。李石岑是以“生命”为本体,把科学、道德、宗教、艺术视为价值纬度,层层超升。换言之,科学也好,道德也好,宗教也好,艺术也好,都有层层跃进的不同境界。只不过在方法上的不同,李石岑先生认为艺术之境的超越更符合生命的本质。最令人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第四境时,“先天的科学”、“先天的道德”、“先天的宗教”和最初都有的“生”(第一境)结合而有一个逆向地反对“过去的道德”、“过去的科学”、“过去的宗教”。谁来统合?谁来与之对立,当然只有艺术。所以,李石岑虽然没有讲有“第五境”,但实际上这“艺术”和道德、科学、宗教之矛盾(既对立又同一)就是第五境。我们应该记住,李先生讲这番话时是1926年。毫无疑问,以后的冯友兰、方东美、宗白华、唐君毅都吸取了他的这个“境界”的许多思想因子。有意思的是,后来大多以“价值”按单线上升路线来讲“境界”,未必优于李先生的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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