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5-12
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里,土地就是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对此,孟子指出:“民事不可缓也。……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为不为己。”(《孟子·滕文公上》)孟子主张给民以足够维护其生活的“恒产”。恒产就是固定的产业,当时主要指土地和园宅。也就是说,假如百姓的最低生活都无保障,他们就会为了活下去而不择手段,天下就会大乱;只有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他们才有可能安居乐业,统治者也才有可能治国安邦,否则,社会将动荡不安,“此为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孟子·梁惠王上》)。为此,孟子构建了一个理想的制度:“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蔬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使百姓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不违农时地进行耕种。切实保障人民的生活需要,改善人民的生存状态,物质是决定意识的条件,只有具备了“五亩之宅”、“百亩之田”这样的物质基础,才能很好地“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孟子·梁惠王上》),使人民精神上具有坚定道德信念的“恒心”。
孟子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就是说没有固定的产业,民众就没有了生产积极性。他肯定了人们解决吃饭穿衣问题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民众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孟子进而提出了发展教育,提高民众的道德和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重视保护人民的合法财产,这样才一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社会归属感,激活民众积累财富的冲动,激发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只有逐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进而才能保证社会长治久安。
三、政绩观:“乐民之乐”、“忧民之忧”
2008年“两会”闭幕后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时说:“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这显然是孟子的“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思想的当代发展。孟子认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优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国君要想使百姓尊爱自己,归服自己,必先爱民;忧民之忧,乐民之乐;胸怀天下,关注民生。首先,孟子为统治者总结了治国的基本准则,即“得民得天下”。他说,商汤以七十里、周文王以百里而成为天下王者,是由于“以德行仁”而得民;相反,“莱封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天下矣”(《孟子·离娄上》)。就是说,得民是江山易手、朝代更迭的根本原因。其次,孟子进一步指出,得民的关键是得民心。他说:“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公孙丑下》)这里指出民心向背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兴衰成败。最后,孟子认为得民心的关键是君主与民同忧同乐。他说:“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具体就是“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君主只有不断满足民众的欲望和需求,与民同忧同乐,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戴和支持。 孟子认为“民”为国之本,“得斯民,斯得天下矣”。唯物史观也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没有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这正是孟子重民思想以及中国文化传统中民主精神的凝炼与升华。人民是主体,各级领导干部切不可以救世主、领航人自居,应时时刻刻牢记“乐民之乐”、“忧民之忧”。这也是我们的宗旨一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客观要求,事事走群众路线,处处为群众着想,有“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胸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心,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戴,否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能取得成功。
四、执行公共政策的伦理原则:“省刑罚,薄税敛”
在统治者治国过程中,孟子认为应该尽可能让利于民,“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孟子·梁惠王上》)。在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中,制定一系列惠及农民、扶助农业生产、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梁惠王上》),保证农业劳动者的劳动收人和经济利益。孟子在税收问题上主张“取于民有制”,君主和他的官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税率和税收办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远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孟子就已认识到社会各阶层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孟子不可能提出解决这一阶级矛盾的根本途径,但是他的“取于民有制”、减轻人民负担以缓和社会矛盾的主张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有重大的启迪意义。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多年专门下发解决农民问题的一号文件,三令五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客观上收到了相当的效果,但仍有些地方干部置若阁闻,“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农民苦不堪言。对此,一方面,要完善农民减负政策,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建立与当前农村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建设科学的基层行政组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节省基层行政费用支出,限制各行业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应建立一套相应的执行、监督、反馈与评价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委派专门人员负责专项工作,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范行政组织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保证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要在“多予”上下工夫,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走上富裕之路。
标签:中国哲学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