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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伦理思想的特点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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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二、无知之知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

在道家那里,无知之知,作为一种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是指通过非理性的认识过程,达到对“道”的直接领悟。无知之知不是追求具体事物的小知识(“为学”),而是以悟“道”(“为道”)为目的的大智慧。道家提倡用一种神秘主义的直觉的认知方式去认识和体悟作为世界本原和道德根据的“道”,这个道德认识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道德修养过程。所谓无知之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作为道德的认识对象的道是不可言说的。老子明确指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第一章)意思是说,“道”如果能够说得出的话,那么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名”,如果是可以具体命名的话,那么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名。这里强调的是关于“道”的知识是不能用日常语言来表达的。

第二,道德认识的过程是排除感官认识和理性思维的。道家的道德认识的过程是通过排除感官和理性思维,向内用功,达到“玄同”和“坐忘”的境界而直接体悟“道”。老子描述这一过程是:“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道德经》五十六章)庄子在《大宗师》里虚构了一段颜回和孔子的对话,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由忘仁义到忘礼乐,再到坐忘的非理性的认识过程。

第三,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的目的是体“道”和达“道”。老子描述这一过程是“致虚极,数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是日复命。复命日常,知常日明。”(《道德经》第十六章)这一体道的过程主要表现为:有知有欲的个体,通过体道,不断地内在超越,臻于虚静的境界,返朴归真,达到无知无欲,便可归于常道,与自然合一。 当然,在道家那里,道德修养的目标是根据不同的人,分为不同的层次。这样一种“体道”、“达道”的理想境界,只有少数社会精英才能完成。这是一种“有智”的“无知”状态,如在现实生活中为某些真正的聪明人所推崇的“难得糊涂”即属于这一境界,这是一种大智慧,一般的老百姓是不可能达到的。为了社会的稳定,道家主张统治者对老百姓实行使其真正“无知”的道德教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愚民”政策,这是道家政治上的“愚民”政策在道德领域中的体现。

道家认为,有知之“知”(智)是对自然和人类本性的破坏,都是对天下的安宁和人心的扰乱。只有达到“无知无欲”的心理状态,才能“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既没有正常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又无需必要的道德教育,而这正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所要复归的人类道德生活的“本然”或理想境界。老、庄道家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的突出特点是在强调朴、真的价值的同时,否认人类文明、智力开发的意义,它片面夸大了道德与知识、道德与文明的对立性,带有一定的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色彩。

三、无我之我的道德境界和道德理想

所谓无我之我,在道家那里指的是经过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而得“道”的理想人格,是从有“己”、有“我”到无“己”、无“我”;从有“待”到无“待”的个人,是超越了个体小“我”,而达到与“道”同一的至人、圣人和神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无我之我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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