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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四十年来小学数学通用教材的改革

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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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小学数学通用教材经过不断改革,质量不断提高,在改革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走过一些弯路。现在作一简要的回顾,对于今后小学数学教材的改革与发展是有益的。

一 着手教材改革,确定选用课本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后,十分重视教材的改革。1949年12月马叙伦部长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全国教育的制度,各级学校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等,都要求一个彻底的,同时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和解决。”会议决定加强教科书编审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确定新教育的方针为“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

1950年7月,教育部制订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其中的《小学算术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了小学算术的培养目标,五个学年的笔算和珠算内容,以及教学要点。这份《暂行标准(草案)》基本体现了新教育的方针。首先,用五年的时间学完原来六年的小学算术内容,这本身就是一次重大改革,这样就便于使劳动人民的子女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其次,在培养目标中增加“训练儿童善于运用思考、推理、分析、综合和钻研问题的方法和习惯,”以及“培养儿童爱国主义思想,并加强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的国民公德。”说明《暂行标准(草案)》不仅重视算术知识的教学,还重视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此外在内容的编排上注意循序渐进,每学期各有重点,加强心算,为笔算打好基础,文字应用题适当推迟出现,并且强调内容要和新社会工农生活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要相符合,也都体现了改革的精神。随后在北京市组织人力编写了实验教材。1951年秋在北京市6所小学进行实验,初步取得较好的效果。

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全国范围说,没有统一的算术教材。在老解放区,如西北、东北、华北等大区,40年代末已经分别编辑出版了初小和高小算术课本,继续在本区使用。新解放地区大部分临时选用原大东书局出版的俞子夷编写的初小和高小算术课本。1950年7月,中央教育部决定从秋季起全国选用两套算术课本,一套为刘松涛等编写的由华北人民政府审定的老解放区课本,另一套为俞子夷编写的原大东书局出版的课本。1951年4月,教育部决定秋季全部换用俞子夷编写的课本。但这套课本因为是旧课本,存在着编排不够系统,应用题联系实际不够等缺点,1952年决定对这套课本加以修改。高小1—4册由俞子夷修改,初小5—8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力量修改。在修改中都吸收了苏联算术课本中的一些经验。这样就忽视了老解放区的教育经验和华北大区算术课本的优点,偏离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的教育方针。

二 以苏联教材为蓝本编写新教材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正式确定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随后教育部决定,1952年秋季从小学一年级改起。1952年7月,教育部组织人力起草小学算术教学大纲,确定参考苏联小学算术教学大纲,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适当加以改编。1952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和《小学珠算教学大纲(草案)》。这部大纲的颁布,使全国小学算术课有了统一的教学依据和教学要求。《大纲(草案)》同《暂行标准(草案)》比较,在以下几方面有所改革:1.加强口算教学,不仅是低年级,整个算术课程都应强调重视口算练习。2.重视应用题教学,不仅对各年级应用题教学的内容作了系统的安排,而且明确规定了对各年级学生解答应用题的要求。3.重视在算术教学中发展逻辑思维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并且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这些带有方向性的变化为后来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但是这部《大纲(草案)》也存在着严重的缺点。主要是脱离当时我国的实际,违背了我国改革学制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机械地照搬外国经验,把苏联小学四年的教学内容拉成五年,致使分数、小数、百分数等内容没有学全,降低了小学算术的程度;而另一些内容,如应用题、和差积商的变化等又要求偏高。这样就不能使五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受到完全小学所应受的数学教育。

新学制颁布后不久,教育部先是邀请专家,以后又改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力量编写五年制小学算术课本。当时确定编写的原则是以苏联教科书为蓝本,进行改编。从1952年秋季起,陆续编辑出版了第一、二、三册课本。这些课本的进度和要求是按照《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来编写的,但是编排系统和编写形式则参照苏联小学一、二年级算术课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重视口算,100以内的加减法只教口算,不教笔算。2.提早教学应用题,第一册最后出现简单的加减两步应用题,第二册出现乘法和加减法复合的两步应用题,第三册出现简单的三步应用题;应用题比较联系儿童实际。3.数学知识的安排比较系统,组织比较严密。4.采用习题汇编的形式,即不分教师讲的例题和学生做的练习题,按照教学的顺序统一编上题号。

1953年11月,政务院发出指示,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五年一贯制暂行停止推行,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与此同时,各地反映已经出版的五年一贯制算术课本第一、二、三册内容多,分量重。1953年秋教育部指示,一、二年级放慢进度。基本上是把原来三册课本的内容拉长为两年教完。在这之后继续编写三至六年级的算术课本,把原来五年一贯制大纲中后三年半的内容拉长为四年教完,只增加一些几何初步知识(如平行四边形和三角形的面积)、百分数的应用、简单统计图表和农业社的简单簿记。到1955年全套算术课本(包括珠算)编完。这套新编课本同旧的算术课本比较,有以下几点改进:1.教材的系统性比较强,组织比较严密,不仅体现在计算知识方面,而且体现在应用题方面。2.加强了口算,不仅是低年级,中高年级也注意安排一定的口算。3.比较重视概念和规律性知识的教学,如重视四则运算的意义,运算间的关系,小数和分数的概念间的联系,几何形体的特征等;解答应用题重视分析数量关系。4.应用题比较注意联系儿童实际和生产实际,并渗透思想政治教育。但是这套课本也存在一些严重的缺点:1.六年所教学的算术知识基本相当苏联小学四年的内容,分数、小数、百分数等没有出全,降低了小学算术的程度;而另一方面,口算要求偏高,应用题过于复杂;严重地脱离我国的社会实际需要和儿童的接受能力。2.教材编排过细,重复较多,特别是整数部分循环圈多,如20以内还安排乘除法,没有必要。3.课本继续采用习题汇编的形式,教师讲授的和学生练习的不易分清,课时也不易划分,给教学造成很多不便。

1956年,教育部编订了《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这部大纲是在原五年一贯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的基础上,参考苏联新修订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并总结新编四二制小学算术课本使用的经验,修改而成的。这样,就把小学六年基本上教学苏联小学四年的内容进一步用大纲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当时,我国大多数小学毕业生不能升入初中,而要参加生产劳动,但掌握的算术知识却很少,造成严重的脱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