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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量(生物质发电量占比)

发布时间:2022-11-17 12:00来源:www.51edu.com作者:畅畅

生物质发电量占比

芬兰是欧盟国家中利用生物质发电最成功的国家之一。由于本国没有化石燃料资源,因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目前生物质发电量占本国发电量的11%。

生物质发电量占比排名

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揭榜,上海电气连续6年进入榜单前100位,名次较去年再度大幅提升35位,位列第34名。

2020年“500强”上榜企业来自38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美国、日本企业数居前三。上榜企业最低营业收入为15.54亿元人民币,比2019年的14.23亿元同比增长9.21%,再创历史新高。

上海电气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三步走”战略实施以来,以智慧转型助力能源转型,不断探索突破新能源产业化瓶颈,将智能化深入到制造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同时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氢能发力

中国生物质发电量

2020年生物质发电行业运行状况及调查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装机情况

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952万千瓦;其中,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311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53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17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330万千瓦,沼气发电新增装机1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89万千瓦。

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365.5万千瓦、282.4万千瓦、242.0万千瓦、240.1万千瓦和213.8万千瓦。

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山东、河南、浙江、江苏和广东,分别为67.7万千瓦、64.6万千瓦、41.7万千瓦、38.9万千瓦和36.0万千瓦。

(二)发电情况

2020年生物质发电量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年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66.4亿千瓦时、158.9亿千瓦时、125.5亿千瓦时、111.4亿千瓦时和110.7亿千瓦时。

二、垃圾焚烧发电

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新增并网项目150个,累计装机达到1533万千瓦;2020年累计发电量约为778亿千瓦时。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为浙江、山东、河南、广西、江西等。发电量较多的省份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

三、农林生物质发电

2020年农林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项目70个,累计装机达到1330万千瓦;2020年累计发电量约510亿千瓦时。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为河南、山东、黑龙江、江苏、河北等。发电量较多的省份为山东、安徽、黑龙江、广西、江苏的。

四、沼气发电

2020年沼气发电新增并网项目50个,累计装机达到89万千瓦;2020年累计发电量为37.8亿千瓦时。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为山东、广西、江西、江苏、黑龙江等。发电量较多的省份为广东、山东、浙江、四川、河南。

生物质能发电效率

生物质气化目前多采用循环流化床气化技术,通过将生物质和气化介质混合后进行热化学反应生成H2、CO和CnHm等可燃气体,然后将此合成气作为燃料直接送入锅炉与煤粉一起燃烧发电。

与传统的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相比,耦合气化发电技术综合发电效率高,节省生物质燃料可达25%~30%,其工艺流程简单,无须专门再配置汽轮机、发电机以及烟气净化设备等,节省建设成本。

关于全国生物质发电状况

1326亿千瓦时。

2021年2月,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就2020年生物质发电行业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2020年生物质发电量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年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66.4亿千瓦时、158.9亿千瓦时、125.5亿千瓦时、111.4亿千瓦时和110.7亿千瓦时。

生物质发电规模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些列固废处理相关政策,旨在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进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固废处理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序号

发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2020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资金的新增项目补贴需求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可在年内完成并网发电。

3

202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4

2020年4月30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规领取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和其他行业领域许可,本办法加强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以及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过程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到2022年,区域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量8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1.5亿吨,产业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形成30个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建设50个产业创新中心,培育1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区域协同机制较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绿色高值、协同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目标要求,提出协同利用工业固废制备砂石骨料、推进大宗冶金与煤电固废协同利用、壮大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规模、提高废旧金属利用水平、推动废旧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建设绿色雄安、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等10项主要任务。

7

2020年7月18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8

2020年7月31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

9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旨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环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为促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补贴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投产。自2021年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11

2020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三、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四、加强组织领导,在补充通知里对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项目补贴电量、补贴标准以及加强项目核查等事项进行补充。

12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强化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的企业,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2020年6月30日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装、树、联”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装、树、联”且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新《名录》减少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的危险废物,同时亦有部分废物代码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动势必将对危废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

16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公布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项目申报结果的通知》

拟将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的77个项目纳入2020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规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所需补贴总额已达到2020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15亿元。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1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6个、沼气发电项目13个

17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生物质电厂能耗总量

1.

收集整理国家能源管理方面的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 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开展节能宣传,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推进新型节能技术 的推广和使用;

3.

负责能源计量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建立健全能源 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台帐;

4.

系统收集整理节能技术数据,定期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报表, 确保能源台帐帐目清楚。

生物质发电总量

秸秆发电国家是按0.75元/度电给予补助的。

全国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8.05亿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6.74亿吨,秸秆利用量5.85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6.8%。其中秸秆能源化利用率占比8.3%,总量达到了5607.8万吨,主要以直燃发电、成型燃料、炭化、热解气化、秸秆沼气、作为薪柴利用等为主。秸秆能源化利用既解决由于秸秆随意丢弃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又能为农村居民提供清洁能源,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生物质能源占比

产生热能、电能、机械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自然资源。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主要包括:(1)矿物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这类能源占世界能源消耗总量中的绝大部分;(2)可再生能源,如水力、风力、潮汐、波浪、柴草等。

这类能源一面供利用,一面不断地自然再生;(3)核能,即原子能;(4)太阳辐射能,又称“太阳能”;(5)地热,即蕴藏在地球内部的热能;(6)生物质能源,指利用动植物的生物质有机废料,经过细菌或化学作用而产生的沼气和醇类等燃料。能源又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包括大自然中现存的各种能源,也叫“天然能源”;二次能源指从一次能源变换得来的能源,也叫“人工能源”,例如由燃料、水力、核能等经过两次能量转换而成的电力

生物质发电量占比多少

要先把木材烘干,小于12-2.0%的水分,木材的话,一吨能发电1000KW左右。

生物质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世界生物质发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自1990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开始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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