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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三)整顿作风,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
围绕水利工作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机关作风。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三进三问三同”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超越”的郴州水利行政文化理念。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成立了以局长邓广兴同志为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每一阶段特点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力推进作风大整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和“电视问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的个人自查报告。召开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整改措施、服务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向社会作出了专项公开承诺100余份。局作风办向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回38份,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6条。深入开展“捐书惠民”、“义务植树”、“明星科室、工作标兵”、“明星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格言警句”创制展示、“亮牌践诺、创先夺标”、“八字理念”演讲解读、“读书报告会”和“民生水利”大推进等一系列活动。截止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500多人次、帮扶基层水管单位60多个、监督检查重点项目200余个、召开座谈会30多次、接访群众20余次,编发活动简报22期,制作活动宣传专栏18期,《郴州日报》上稿10余篇,郴州电视台报道多次。一年来,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入传达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向书记和瞿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对每阶段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我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等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开展“自我问政”活动,重点对机关人员上班考勤、办公秩序、敬业履职和全市防汛抗灾等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通报,并责令整改,进一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年,我局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30多件,纠正不规范个人行为40余人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和13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问责和通报批评。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原则,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由局办公室起草了十大“公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务绩效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品采购、公共财务、公务会议、公务形象、公共卫生、公共网络及公共食堂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试行办法》和《作风建设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善了办点帮扶制、上班签到制、工作督查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信访接待制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及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不让上门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组织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作风和只为成事想办法,不为“三误”找理由的工作理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成事。
3、创新工作方法。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求突破。一是切实加强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突出硬件建设,为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购置两台新计算机替换原有的老旧计算机,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16名同志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简单的维护,保证我局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对行政审批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计划财务科进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重点督查其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有效推进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我局制定了《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今年,完成了《郴州市加快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以人财物为重点部位,以决策执行、程序监控、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约束制衡和监督防范力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我局结合每月工作调度会时机,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通过郴州水利网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三重一大”等信息内容。年初,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行政性收费公示牌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和郴州水利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监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电子监察工作的落实,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授权至进驻市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5月份,我局成立专门财务内部审计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等5个单位2010年-2011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发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邀请他们定期评议党务政务和党风行风工作,收集和反映群众建议意见,参与监督检查。今年,按要求填报了2009年至2011年的水利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落实了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统计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案件,没有公款出国出(境)人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狠抓招标投标及后续管理。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按要求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公开在市政府经信委信息平台上,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和省水利厅等四厅委出台的湘水办[2011]36号和湘水办〔2012〕29号文件要求,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行网上招投标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今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7.66万人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级交易中心或县级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要求项目法人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中标单位承诺的驻工地人员是否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实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面签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12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12]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发现各类问题139处,目前已整改到位126处,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4、加强水政执法和河道采砂治理工作。起草印发《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和《郴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搞好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管理,进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调处水事纠纷21起,处理水事违法行为18起。
5、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环节,作为检验民生水利大建设和作风大整顿成效的主要标准。我局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等手段,在郴州水利网设立局长信箱和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党风行风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收到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信函共4件,调查回复信函4件,回复率100%。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形成团结一心,实干兴水的良好风尚。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今年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2012年3号文件及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取得了新的进展,从整体上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创新源头治腐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尤其在探索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提高实效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监督检查多,帮助解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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