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最新检察院实习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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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4

第四周

第四周,过了就是国庆,也就是今天,国庆。法学院版也“开张”了,双喜,再贺!

上周接了案子,这个星期基本就在准备,有些事情真是看着简单,做起来还真是不一 样。平时看那些检察官好象也没有很多时间捧着卷宗看case,但是我怎么就看了一遍再看 一遍,还是心里没有底!

周二,去某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没有料到两个人都“死活“不承认了,当时真是 气得快晕了,不过这也说明需要去学习,认真对待,消除个人心理偏见,也是法律工作的 基本素养吧,我认为。 提审后回来就准备写审结报告,真是一件繁重而重要的工作!咳,一个重要的证据无 效被科长发现,真实非常惭愧!不提了。 后面几天基本还是继续完善审结报告。 在处长秘书办公室真是能学到不少东西,周末将至的时候,一个秘书去外地开会,他 的工作正好我来顶替,收案,发案程序中的很多事项,我从中而知。精选最新检察院实习周记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第五周

本周虽然只工作了三天,但还是有点收获的,而且这些收获并不是专业上的知识,而 是对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周二下午,施华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处长亲自出庭,大家都给足面子,只要没有重 要的事务,基本都去旁听了,我当然也不例外。当晚也曾在bbs上说了基本情况。在这里不 再重复。感觉真的是没有任何一个案子是简单的!

第六周

不知不觉,就已到了第六周,尽管每天早上去单位的路上总是觉得路途遥远而盼望早 日结束,但仔细想只剩两周了,还是有点矛盾。 周一,科长休假回来了,我连忙把案子审结报告给他,本周要不起诉就要过期限了。 原本以为应该没什么,可是一周下来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认真的看法。科长看了不到十 分钟,便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出生事项有矛盾,真是莫大的失误啊,我怎么看了几遍都没有 看出来?!这也就算了,接下来一直到周四最终向法院起诉,每天基本上都在修改,从文 书排版到言语措辞,科长都给以认真的审批。而到处长最后审批时依然发现一些问题,以 至于到打电话到外地一小派出所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因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一定要弄 到最严格的身份确认。想想那个前阵子还去提审的犯罪嫌疑人,想起他可怜兮兮地叫我“ 检察官大哥”,想起“人之将死,其辞也善”。。。或许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而他的“ 前途”就曾经辗转于几个人手中,我心里也说不出什么味道! 通过一次实践操作,我也对以前所闻什么“司法机关效率低下”有了更深了解,公正 与效率有是怎么的矛盾!的确,尽管比我预期的拖延了三天,但事实上任何一分钟都是省 缺不了的,因为公正的要求,程序的要求。另外,真正对理论与时间操作的差别也有体会 ,司法工作的一些细节或许在校园里是无论如何都学习不到的!当然,这些细节,在各地 或许有些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治水平。 所以说,本周基本上都是忙于起诉,周五就轻松了一天。 或许剩下的两周都比较轻松了,正好可以看看书了。

第七周

本周的实习似乎有点忙乱。 周一,办公室科长和一个书记员去崇明开庭了,原来由于崇明地理位置离市区太远 ,还需过江,从安全因素考虑,崇明的案子开庭的话,二中院和二分院的同志都亲自过 去。那天科长和书记员都早上七点就从单位开车出发了,当天晚上八点才赶回来。其实 案子不大,第二天科长说其他都还好,就是风太大,比较冷。对了,那天天气好冷。 下午,我和另一个助理检察员去二中院出庭,她刚刚升为助理检察员,还是她第一 次出庭呢。不过两个案子下来,还花了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因为都是二审上诉的案子, 本来关系清楚明了,而且两个案子的原审被告人都要求撤诉了。所以我做起出庭笔录来 也格外简单。第一次穿了检察服装,感觉不错,就是衬衫稍微大了些,领带一系颇显滑 稽。有一个细节我注意到,现在庭审,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很重视着装,让以前 对此问题不以为然的我非常惊讶。

办公室的检察员还亲自帮我把徽章摆正。明年元旦开 始律师也要求统一着装了,看来我国对司法法律宣传教育职能从着装上就慢慢着手建设 了。 周三,我和科长去虹口看守所提审某二审诈骗案,涉及房屋动迁。正好科长本人家 庭遭遇类似问题,他还在前一天拿了他家曾经和别人定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让我帮 我想主意。说起来也是民法实际应用的第一次,正好周五那天来了一个律师,和他讨论 的结果正好和我说的一样,心里如释重负,还好没有“丢脸”。到了看守所,科长做了 半天撤诉工作,原审被告人始终在犹豫,其实我也认为一审已经很轻了,事实连他自己 也无异议,还请律师花冤枉钱。最后他还是让科长通知家属不要请律师了,而继续要求 上诉。这个案子比较典型,《新民晚报》、《文汇报》都曾经给予报道,以致“惊动” 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是周五电话通知要求做节目的。或许下周《今日说法》 的同志就会来检察院了解情况了。周五科长接完电话便埋头思索如何应付了。不由让我 想起“媒体报道与司法”的关系,到底媒体干涉影响司法会有多大,利大还是弊多,我 依然认为难以肯定,或许需要个案分析。

当天,还有一个问题让我对检察院或者说检察工作的性质有点思考。去提审的路上 ,科长开着警车,基本上是开着警灯穿十字路口。交通警察也“礼让三分”。这个现象 是否说明检察带有行政色彩,是否具有行政行为具有的“优益权”?这个问题是否能和 西方“检警一体化”相比较?曾有学者也提出中国也要搞“检警一体化”,在中国是不 是符合客观情况?我有点模糊,还是以后慢慢关心为先再做结论吧。 接下来两天都还是去提审,周四去了上海女子劳教所,在青浦。女子劳教所造的真 是漂亮,简直和我想象有天壤之别,甚至和书记员开着车都差点错过了,不小心还真以 为是一个刚造好的中学,很气派。去那里只是询问一个证人,她在上海吸毒。让我用我 做笔录的钢笔签名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双手充满毛细血管,有一点恶心。可怜我的钢 笔,杀人犯用过、诈骗犯用过、吸毒者用过、销赃犯用过……

就剩最后一个星期实习了。我也得开始写小结了,感觉可写的东西很多,但真正写 起来好像又“一言难尽”,嗯,这个问题或许就是在大学里欠缺锻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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