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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玉林玉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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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四、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一)玉州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

1.在玉州区小学毕业的学生,不用网上申报,由户籍所在镇(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入相对应的初中就读,属地段生,享受示范性高中定向生的待遇。也可以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申请就近入学,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不属地段生,不享受示范性高中定向性招生的待遇。

各镇(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2016年玉州区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所划定的地段,在保证招生工作的连贯性、稳定性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配,保证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的小学毕业生进入相应地段的初中就读。各初中不得以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有传染病的除外)、思想表现情况等为理由而拒收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2.户籍属玉州区,但在玉州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原籍就读的,在7月15日前带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中心小学联系报名,由学生户籍所在镇(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应的初中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3.新迁入或转学的玉州区户籍 (含其他年级)的学生,辖区内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安排,服务地段学校对应班级学生数确已满额的,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二)驻玉州区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子女小学升初中入学规定

驻玉州区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子女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到相关初中就读,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学生的户口簿;②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入学规定

第一类: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自有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学生的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没有交房则视为没有在该商品房居住,该商品房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居住地的证明)。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法定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即止。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子女入学,可以到固定租赁住所服务地段的初中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学生的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注:属玉州区、福绵区和玉东新区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办理居住证);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④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簿:学生的户口簿(5分)。

②租房合同(15分):房屋租赁合同(5分),房东房产证(5分),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5分)。

③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工商营业执照(15分)或劳动合同(10分)或摊位租赁合同(10分)。

④居住证(15分):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2)加分(10分)

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 每项1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顺序: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优先第一类,其次第二类,第二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如该地段学校学位已满,安排不下,由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到学校联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地段生一样免试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以下情形之的适龄少年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1)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的;(2)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

(四)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玉州区所有公办学校和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

(五)公平、均衡做好小学升初中新生分配就读工作

1.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必须严格控制班额。

2.相对就近入学各镇(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小学毕业地段生到规定的、相对就近的地段学校就读,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地段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情况调整安排就读:①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②不在本地段学校就读,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③不到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学校,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3.严格分配操作过程。各镇(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做到公平分配。分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地段派位,严格审查有关证件,严格控制生源。

(六)初中非地段生申请就近入学报名时间和方法:

1.申请时间:2016年8月1-12日

2.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登录玉州教育信息网中小学招生专栏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法定监护人自行打印《2016年玉州区初中非地段生就近入学申请表》,带上小孩、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13-14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负责审核材料的两位老师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报名网址: www.0775edu.org。

如果没有在网上申请的,可在8月13-14日到申请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对申请材料审核签名后,要把学生的信息录入中小学新生入学上报系统。

(七)新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8月22日。各学校按照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名单公布,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玉州区成立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镇(街)、学校成立的新生入学工作小组制定本区域、本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学校新生入学工作进行审批。

2.加强学籍管理。各初中要建立好新生学籍,新生入学后,各校要派专人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做好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各初中凭审批的学生名单办理新生学籍,新生学籍必须依据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的不予办理学籍转移。

3.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能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快慢班等。

4.严肃纪律,规范新生入学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工作要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学科考试方式选择接收新生;四是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学校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在招生名单确定后,未经审批接纳另一学校已经录取的新生;七是不准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接收新生;八是不准大班额超计划招生或在录取名单外多招、滥招或擅自招收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九是不准随意扩大范围超地段接收新生;十是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乱收费。对于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校要把全体新生名单及学校安排的非地段生报玉州区纪委和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初中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

本方案中涉及“学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须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区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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