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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4年南京玄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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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2)毕业生为现役军人子女,且监护人及毕业生户口在我区部队房屋并实际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3)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原住在我区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安置或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是2014年南京玄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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