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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小升初政策关于小升初招生工作要求

编辑:

2014-05-22

3、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制定招生简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严格依章执行。招生结果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有公共资源依法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要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所在地县区公开征集招生志愿,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要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4、发放入学通知书。公办学校入学通知书,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发放;民办学校入学通知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由各地自行确定。

以上是2014年湖北省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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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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