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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我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在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和区教委的领导下,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区直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各乡镇教委办负责组织、协调。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2016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工作,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对于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按落户年限长短,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位不足时,按法定监护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在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其入学。区直小学按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农村小学按乡镇教委办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初中入学工作,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入学。
因学位不足未能登记入学或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属地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区直地区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乡镇地区由乡镇教委办安排。
3.实行计划管理。
2016年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4.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5.杜绝违规操作。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区教委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将及时通报。
6.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使用说明,经区教委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公示宣传
区教委通过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各中小学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安排等内容。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委办公室、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乡镇教委办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服务系统使用办法进行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特别是要提前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升初及升入优质高中机会,明确升学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四)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咨询电话:81533292、81533294。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信访电话:69540961。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9545155。
小升初考试是小学生进入初等重点初中院校的一次重要考试,希望大家都能够认真复习,同时也希望我们准备的北京通州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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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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