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6-10-18
近日,镇海区教育局下发了贯彻落实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面是宁波镇海区2017年小升初入学新政策的详细内容!
宁波镇海区2017年小升初入学新政策解读
1、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随着镇海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完善居住证制度等政策的落地,在镇海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将会随其监护人在居住地申请落户或申领居住证,区教育局将根据镇海区居住证实施细则,修订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对已落户的随迁子女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安排其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具体根据各镇、街道实际,按照“顺序位”原则合理安排入学。对申请转入就读的已落户随迁子女,结合学区学校学额情况,由学校或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对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将根据镇海区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建立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招生入学政策,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对无落户、也无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引导其监护人陪同子女回家乡就学。
2、完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
对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具有完整的镇海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且仍在保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镇海区中考报名其他条件的,可在镇海区就读初中报名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与录取,具体报名办法根据“初升高”文件执行。
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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