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3-20
4月27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录取名单
7月8日下午15时后,家长登陆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新生到学校注册
7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于7月8日下午15时前在学校公
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发布。
2.非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毕业证明;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于2016年4月1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学生
(1)《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学生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5)南山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小学出具的毕业证明;外市(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盖章的毕业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温馨提醒:
2016年,南山区桃源村试点片区(共3所初中):大学城桃苑实验学校初中部、龙珠中学、桃源中学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详见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步伐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我们的招生规定准备材料和申请学位,切莫相信不实的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2.非深户籍学生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
3.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学校每学期将要求家长提交劳动保障卡、租赁凭证等材料进行复查,提供无效证件者,将不保留学位);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5.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6.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房或临时买房、租房,此类学生因积分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7.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询电话:26499700,26499711)、南山中英文学校(咨询电话:26939552,26939872)和其它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8.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深圳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凡意愿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和经评估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深圳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页http://www.szyptx.net/ruxueshenqing/shenqing.htm)到该校学生处(咨询电话:89468816)联系报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谢绝您的申请: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的学生。
体检:
本市毕业生的《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外市毕业生到深圳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已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网上咨询,可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每年3月20—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各位家长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号:nsjy-_jjk,了解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各中学教务处、街道办计生科、租赁办、派出所等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信息公告”中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地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6年3月
希望我们准备的南山区2016年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南符合大家的实际需求,愿大家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理想的重点初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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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小升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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