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6-04-11
从龙华区教育网了解到,龙华新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方案已经公布。精品学习网小升初频道为大家准备了龙华新区2016年小升初报名须知,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深圳龙华新区2016年小升初报名须知
各中小学: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6〕7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2017学年度,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文件精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依法依规办学,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龙华新区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丘孟军
组 长:骆秋雄
副组长:高 红、谌叶春
成 员:李渝忠、晏平、李长生、刘日盛、陈露、杨志君、刘艳萍、林灵、林叶春、庄舒、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谌叶春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龙华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全区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需提供资料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龙华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在龙华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四)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下同)或租赁凭证(合同)或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4.计生材料:《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五)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保障性住房或租赁合同或其他类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
5.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截止日期:小一为2016年4月12日,初一为2016年5月10日),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6.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六)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积分入学办法和生源录取原则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试行积分入学机制,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有关积分办法、积分核定、生源录取原则、学位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1)。试行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附件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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