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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2016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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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六、生源分流办法:

无法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实行按志愿分流无法按志愿分流安排学位的,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家长填报是否服从安排来进行学位的统筹进行学位统筹的,由家长自主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七、学区积分方法:

龙岗区实行按学区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的制度。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为110分。

1.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在学区的户籍类型和居住情况,设立七个类型的基础分。每个申请学生可对应相关条件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一类型基础分为100分,条件是龙岗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基础分为95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基础分为90分,条件是所在学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租房。该类型中如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作为申请材料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房证明,无法提供者以第五类型基础分计算;

第四类型基础分为80分,条件是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五类型基础分为75分,条件是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六类型基础分为70分,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型基础分为60分,条件是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加分: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家长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日。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房屋租赁信息不予加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工伤险时间或工商执照显示的父母实际营业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或已实际营业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累计填写的一方。社保中工伤险累计时间,或营业执照中该企业设立时间(中途过户的营业执照,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营业时间)到2016年4月1日为止,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1分。独生子女加2分,政策内生育二孩加1分。

3.说明:

(1)独生子女分深户和非深户两种情况提供不同证件。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户适龄儿童应同时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上材料将通过市卫计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八、关于免费与就读资格审核

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统一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录取。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职能部门审核为以下原因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1.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3.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4.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或未年审,或经营者不相符。

九、关于实行学位申请房制度的试点学校

龙岗区今年将继续推行学位申请房制度,目前试点学校是龙城初级中学、实验学校、新亚洲学校、布吉中海怡翠学校初中部。学位申请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即一套住房一旦被使用,将按照所申请学段锁定相应时间(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锁定期间,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学区学校学位的申请资料。上述4所试点学校如果出现学区内一套房多户孩子申请学位,学校只能受理一户住户孩子的学位申请。

如要查询该学位房是否在使用,请业主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查询。

十、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3.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4.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5.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6.已申请公办学位而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如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补贴标准低于学校收费标准的,可收取差额部分)。

7.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保留其申请录取的学位。

8.网上预报名填报的《龙岗区2016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9.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要求,经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我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办公室-89468807、招生办-89468816)报名。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地点,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

十一、关于2017年学位申请的变化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2017年龙岗区招生工作中,将针对如下内容进行调整。

1.社保材料中,将使用父或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替代现行的“工伤险”进行积分。

2.积分入学材料中,取消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十二、相关投诉咨询电话和网址

区教育局基教科:89551962

各街道教育办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各街道教育办和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电话可在本指南《招生地段划分表》中查询,也可登陆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龙岗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咨询电话》文件中查询。

龙岗公安分局:

布吉所28871763  罗岗所28573757  水径所28289744  坂田所89950363

宝岗所89582270  南岭所28708221  沙湾所28751979  李朗所89701598

平湖所28851896  平南所89540152  辅城所84696443  横岗所28867126

六约所28502570  荷坳所28626114  梧桐所28616610  龙岗所28836030

龙新所84818616  新生所89905124  新城所28919899  爱联所28992599

同乐所84891835  盛平所89982330  坪地所84092295

区人口计生部门:

布吉街道计生办   84277301         南湾街道计生办    28706851

坂田街道计生办   89582932         平湖街道计生办    85238641

横岗街道计生办   28698900         龙岗街道计生办    84869894

龙城街道计生办   89916861         坪地街道计生办    84071601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龙岗登记科:28910037

地址:龙岗路11号庆丰大楼1楼龙岗房产档案查询室

打印无房证明咨询电话:9650888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平湖综管所28858755   布吉综管所88830628    坂田综管所89586186

南湾综管所28705867   横岗综管所28633661    龙岗综管所84868392

龙城综管所28902382   坪地综管所84050941

龙岗社保分局

龙岗社保分局咨询电话:  12333     28921510   28926812

龙岗社保分局社保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si.gov.cn/index_140.htm

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scjg.gov.cn/

地址:行政路8号816房,即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中间

龙岗区纪检监察举报中心网址:

http://www.longgang.gov.cn/module/messagebook/write_xfjb.jsp?ColumnID=62

十三、学位申办流程和时间安排

龙岗区2016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小升初考试是小学生进入初等重点初中院校的一次重要考试,希望大家都能够认真复习,同时也希望我们准备的龙岗区2016年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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